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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6378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20〕79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0-11-24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一届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德阳市罗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树新风”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工作的总目标,坚持宣传发动在先、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规劝在先、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在先,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厉执法查处,巩固和提高城镇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强城镇环境,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罗江

、职责分工

(一)万安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辖,履行禁放工作主责,负责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动员市民配合、支持、参与禁放工作;组织乡镇、社区干部开展巡查,对辖区违规燃放、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组织社区干部配合应急、公安、综合执法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对本辖区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对婚丧嫁娶、开工竣工、开业庆典等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单位和家庭要及时上门宣传和告知,做好劝阻工作,有效控制违禁燃放行为。

(二)区纪委监委:负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部门、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并对单位、部门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开支进行查处;严格查处禁放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违纪违规行为对中共党员或公职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依规移交区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三)区委宣传部(网信办):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社及相关网络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负责通过《幸福罗江》APP进行征求公众意见;通过开展社区宣传,切实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孔明灯禁止燃放的网络舆情管控工作。

(四)区应急管理局:不发放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不得批准在禁放区内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负责禁放区内违规设置临时网点和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指导在禁放区外严格按照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区公安分局:在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开展巡逻,清查收缴违规燃放、非法储存和运输的烟花爆竹孔明灯;受理市民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严厉打击禁放工作中发生的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

(六)区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应急、公安开展集中统一巡查,受理市民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为;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在禁放区外合理布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查处流动商贩违规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禁放公益广告宣传。

(七)罗江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应急、公安、综合执法开展集中统一巡查,受理市民举报;对禁放区的环境进行监测评估。

(八)区教育局:开展禁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禁放相关规定,教育师生做好禁放工作。

(九)区住建局:督促禁放区内工程工地、开发企业执行禁放规定,督促禁放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执行禁放规定。

(十)区交通局:督促市客运站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督促出租车公司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放《通告》规定;加强对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执法检查。

(十一)区商务经合局:负责督促商场、酒店及其他餐饮场所遵守《通告》规定。

(十二)区司法局负责禁放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禁放规定

禁放时间和范围从202111日起,罗江城区围城路以东、景乐路以西、围城路北段以南G108以北区域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禁放区域。

禁放种类:

1.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等

2.孔明灯。

处罚: 单位违规燃放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以罚款; 个人违规燃放的,对燃放者(或其监护人)处以罚款; 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违规燃放的,除对违规燃放个人(或监护人)进行处罚外,对场所经营责任人处以罚款; 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依法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11日)

1.出台《德阳市罗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实施方案》。

2.万安镇政府出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悬挂标语横幅,在中小学校开展全域禁放宣传,发放《德阳市罗江区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重点整治阶段(202111日至2021228日)

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万安镇负责,相关责任单位配合,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行为。特别是在逢年过节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依法予以拘留。各村(社区)要动员和组织各类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

巩固长效阶段(20213以后)

1.禁放区内村(社区)动员和组织治安巡逻队及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2.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文明城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万安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万安镇、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对违反规定典型案例予以曝。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组织学习禁放相关规定,做模范遵守,并通过他们做好家属、子女、亲友的禁放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