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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1-043205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21〕56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1-08-19 来源:罗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一届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9

德阳市罗江区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

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确保改造工作做实做细,保障农户居住安全,做到“小震可修、大震不倒”,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中国地震局联合印发《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减办发〔2020〕11号)、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农房联席办〔2021〕4号)、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1〕1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1.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82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下简称“新四类人员”)及其他贫困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6类人员。

2.农房抗震设防改造。2021年149户农房抗震设防改造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唯一住房且抗震设防等级不足的农房。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农户改造意愿,发挥农户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2.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要做到操作程序规范,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势,在严格执行住建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4.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要切实摸清新四类人员、其他贫困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的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施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求符合镇、村规划,尽量安排在已划定的聚居点范围内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土地双挂钩、水利设施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

二、对象认定

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对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原则确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区乡村振兴局认定为准;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户身份识别以区民政局认定为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身份识别由区民政局、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职能部门认定为准。住建部门依据各部门提供的名单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程》鉴定属于整栋危险或抗震等级不够(D级)、局部危险或抗震等级不够(C级)的房屋。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已享受过往年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中省建房补助政策的实施对象不得列为危改对象。

三、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一)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设计技术导则(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程》的要求,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优化农房居住功能,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农房质量安全。

(二)补助标准

1.上级补助。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1〕91号)文件要求,新四类人员农村危房改造按照2.5万元/户进行补助、其他贫困户、农村低保边缘户按照2万元/户进行补助;抗震设防改造按照1.8万元/户进行补助。

2.区级补助。自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开始,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由区财政局按照D级1万元/户进行配套;农房抗震设防改造项目由区财政局按照0.7万元/户进行配套;新建农房如采用装配式结构、新夯土结构等新材料、新工艺建设的,在原有补助标准上由区财政局再补助0.5万元/户。

3.挂牌费用。自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开始,改造竣工验收后的挂牌费用,由区财政局配套资金予以解决。

四、改造要求

(一)严格审批程序

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条件的家庭,以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房屋有关信息材料。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在村委会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上报。村委会组织评议通过后,由村委会具体工作人员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阳光审批公共服务网上报农户改造申请,并反馈申请信息给镇政府。

4.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反馈信息后,应逐户上门进行核查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在镇政府、村委会公示栏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四川省惠民惠农阳光审批公共服务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信息报区住建局。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5.审批。区住建局接到镇政府反馈信息后,逐户进行现场复核,复核通过的,在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支撑平台完成审批工作。

6.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政府负责指导农户、改造承揽人(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镇政府需将验收台账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镇政府验收结果进行抽验。

7.拨付。区住建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滞留发放补助资金。区级补助资金原则上一起拨付,最迟不得超过30日。

8.挂牌。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项目完成后,要在改造住房的正面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设防改造”标识牌,注明农户身份信息、改造等级和实施年度。

(二)加强建房管理

1.严控农房危房改造建设面积。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引导农户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和实际需求理性建房,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注重完善房屋功能,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节约用地”,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房屋面积可以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户厨房增加5平米、厕所增加2.5平米;3人以上户厨房增加7平米、厕所增加3平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危改房面积。享受农房抗震设防改造项目的农户建房,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德阳市罗江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控制建房面积。

2.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引导农户建房做到“三避让”,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房屋质量合格、结构安全。对新建农房或维修加固的,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承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对承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改造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进行维修加固时,要找准危险部位,针对性的采取有效加固措施,避免短时间内重新变成危房。

3.强化抗震设防管理。罗江区为抗震设防7度设防区域,新建农房必须采取设置钢筋混凝土挑梁、边梁并设置构造柱等可靠措施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竖向承重构件类型为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水泥砖、混凝土砖砌筑的砖墙时,承重墙体最小厚度为240mm;鉴于农村地区钢筋混凝土空心预制板产品质量、施工技术难以保障,对于我区的砖混结构房屋、砌块混合结构房屋、石混结构房屋,禁止使用预制板。

4.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各镇实施农场危房改造应推广使用区住建局印发的《德阳市罗江区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图集》,在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建筑造型和色彩、层数面积等方面强化监管,确保改造后农房能体现地域特征、居住地特色或产业特色。

(三)强化资金监管

1.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补助资金由区农村危改及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发放金额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2.资金监管。区财政局会同区审计局等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各村不得套取、冒领、截留补助资金,违者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规范档案信息管理

各镇要按照相关要求,收集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农户纸质档案(一式两份,区住建局保存原件、镇政府保存复印件),要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同时,各镇需按省、市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档案资料(见附件2)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罗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德阳市罗江区农村危改及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协调实施罗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调动发生变化,按照《德阳市罗江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德市罗委办发〔2021〕55号)文件规定办理。各镇应结合实际制定本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危改及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改造顺利实施,取得实质成果。

(二)抓好进度调度

区农村危改及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程进度报送制度,有效掌握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进度情况;各镇要按照统一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程进度、质量,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任务。

(三)加大宣传引导

各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政策及经验做法,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使农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两项民生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

由区农村危改及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改造进度、档案资料以及资金落实与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依据。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