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起草了《德阳市罗江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总则、维修资金的交存、维修资金的使用、维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一是明确了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交存范围、交存标准、交存时点。二是进一步规范了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及使用范围。三是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账户管理、维修资金续交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