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此通告。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川府发〔2020〕26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德府发〔2021〕1号)等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共八条。一、明确森林防火期。二、划定森林防火区。三、森林防火期内,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预警时,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林区管护,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四、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五、实施分期分区精准管控。六、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七、强化宣传教育。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或(0838)3124270。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