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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97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2-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鄢家镇
发布时间: 2018-02-27 来源:鄢家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罗江区

鄢家镇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鄢家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权力。
    4、加强镇党委自身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和民主化进程;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6、制定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加强镇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8、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9、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处理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鄢家镇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同城德绵,协作发展,建设幸福美丽新罗江”的发展总思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打造鄢家“一镇三区”。二是秉承“大德阳”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整合资源,深化1+2+3+4”的产业发展。三是致力于增进民生福祉,打赢脱贫攻坚战。以“两不愁、三保障、三个有、四个好”为衡量标准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贫困村摘帽工作。四是主动承接经开区发展辐射,着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做大园区规模,发展壮大镇域经济。五是紧紧抓住罗桂路产业带发展思路不放松,主动与新盛镇抱团发展持续推动两个万亩产业基地提质扩面。六是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推动一三产互动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鄢家镇人民政府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级机构。

鄢家镇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 0 名,工勤编制0 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 18 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47人,其中:退休人员47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鄢家镇固定资产总额1197.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四、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鄢家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1.3553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了年终目标奖和公积金预算;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鄢家镇2018年收支总预算1117.79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117.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79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117.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796万元,占93.56%;项目支出72万元,占6.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鄢家镇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7.79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7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9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5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1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4005万元;农林水支出459.7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0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鄢家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7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1.35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积金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8万元,占43.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9万元,占13.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9,占1.7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48,占1.56%;农林水支出406.3万元,占36.35%;住房保障支出42.5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年预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相关工作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办公。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98.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服务部)运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5.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91万元,主要用于服务部人员医疗补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医疗补助支出。

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8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6.09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经费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64.21万元,主要用于村干部补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村级运行维护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2.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鄢家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7.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3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鄢家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17年0万元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7年2万元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鄢家镇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6万元,降低1.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鄢家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鄢家镇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197.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 1辆,价值18.0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07.21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72.19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鄢家镇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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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鄢家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8042513362507.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