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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88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2-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纪委
发布时间: 2018-02-27 来源:区纪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纪委机关的主要职责

一是主管全县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三是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四是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七是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县的实施细则。八是会同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及各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九是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和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十是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十一是承担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招投标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概况

照三定方案确定的中共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机关为区委工作部门,罗江区监察委与区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罗江区委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与区纪委合署办公,正科级单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1

(三)、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三个加强,坚持不懈正风肃纪,良好政治生态巩固发展。二是三个深化,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保持反腐败震慑力。三是三个实践,压紧压实责任,实现监督全覆盖。四是三个强化,推动纪检干部素质提升,打造高标准执纪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构成

中共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总编制45名(巡察办2人),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巡察办2人),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另有区委、区政府及编办核定编制统筹安排5人(巡察组3人、综合派驻纪检组派驻组2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区纪委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总额为754.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4.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43.22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派驻纪检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调增。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45.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29万元,医疗卫生1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443.22万元,主要增加了基本人员经费及派驻纪检和巡察专项经费。2018年收支总预算754.6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754.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6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75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41万元,占59.02%;项目支出200万元,占40.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纪委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4.6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45.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0.29万元,医疗卫生1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4.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43.22万元,主要增加了基本人员经费及派驻纪检和巡察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41万元,占85.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9万元,占7.98%;医疗卫生支出13.90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占4.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数为645.4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10.1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35.3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数为60.2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2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8年预算数为15.0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5.07万元。

  4、住房保障:2018年预算数为3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9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区纪委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区纪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未发生因公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比增加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廉政教育基地-范家大院的打造接待人次增加,但接待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上级及其他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来我县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加10.10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委成立和综合派驻纪检组改革执纪监督范围扩大,公车使用频繁燃油费和维修费用增加。

2018年公务用车账面数7辆(已转入公车办5辆),实际使用车辆2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10万元,用于4辆(含检察院转入监察委车辆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纪监督、纪律审查、案件办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纪委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0.80万元,增长83.1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纪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区纪委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346.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7已转入公车办5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纪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4.68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德阳市罗江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8030615395605.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