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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4-2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推动乡村领域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厕所革命方面

1.2019年依托罗江区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建设及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建设等项目,为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我区完成改造卫生厕所32278户,新(改)建农村公厕149座。

2.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下达整村推进任务村数25个,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0236户,中、省补助资金1076万元。我区实际完成整村推进28个村,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11369户。

3.2021年省定民生实事建设项目,下达整村推进任务村数9个,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7868户,中、省补助资金623.08万元。我区实际完成整村推进17个村,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7911户。

4.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下达改厕任务数960户,中、省补助资金113.73万元。我区在23个村,采取插花式方式完成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973户。

截止2023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99.9%。

二、活禽、活畜屠宰场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我区共有7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区除白马关镇无,其余镇均有生猪屠宰企业,其中金山镇有2家),1个小家禽临时集中屠宰点(设在四川鼎望食品有限公司)。屠宰企业均配备完善的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备。每天坚持清洗、消毒,严格三池沉淀,及时清理沉淀池的沉淀物,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护,按要求使用污水处理相关药剂,并建立相关台账,确保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同时签订环保承诺书,严格做到绝不随意丢弃死亡及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做好集中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产生的污水、废弃物、粪便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绝不向外排放。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