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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878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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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雨村东路北段8号

邮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201220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协调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机制和应急抢险联动机制建设。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落实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王  珂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

王 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帮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米  柯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李美川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后勤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局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管理及考核,机关党建及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党组织建设。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二)退役军人管理股。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退役军人法律事务。负责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承担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负责退役军人一般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和协调处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机制和应急抢险联动机制建设,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区级单位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工作,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有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安置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及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以及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三)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区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建设,指导督促相关工作落实。协助做好我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报到及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作关系、档案等转接、移交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等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协助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配合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以及做好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配合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协助做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及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评(调)残等事务性工作。配合搭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做好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拟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发放计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甄别、录入和分析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先进典型培树、推广工作。负责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在光荣院的重点优抚对象的管理教育,生活及服务工作。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