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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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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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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升平东路1号

邮 编:6185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3123705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实施地方性财税法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政策措施、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六)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统筹推进全区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协调全区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服务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企业发行各种债券、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工作(境外融资除外)。

(十七)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和服务,以及全区保险、证券等非银行业机构的协调和指导。

(十八)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统筹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十九)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区政府对授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二十一)对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配合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及智力引进工作。

(二十二)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二十三)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有关制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领导简介

陈 强 党组书记、局长

魏庆明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蒋玉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春梅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廖 婧 副局长

陈小茹 党组成员、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管理股)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机关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综合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职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评审专家信息库区级终端管理;组织区级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出计划;核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购置;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财监法规会计股(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股)

职责: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管理全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提出全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授权财政局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局机关局域网及区本级城域网、财政业务应用计算机系统、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及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预算税政股

职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各镇区级各部门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财政预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税政事项。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收支出管理、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跨年度政策性退税和差错性退税等工作。

(五)债务金融股

职责:拟订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转贷、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有关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承担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协调全区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服务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全区保险、证券等非银行业机构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统筹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六)绩效评价

职责: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七)国库

职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八)资产管理和经建股

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应急、涉外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授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监缴及管理国有资经营收益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建立相关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约束制度,监督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和转让等处置事项负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审核,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查

(九)行政政法和教科文股

职责:承担行政、政法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财政局外事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的合作与交流事务。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承担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

(十)社会保障

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投资管理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职责: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和决算批复,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二)农业农村股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