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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6763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17〕4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17-12-14 来源:罗江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近年来,我区内部审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对促进内部管理、防范内部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德府发〔2015〕43号),经区政府一届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评价和鉴证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自我约束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基础性、预防性和过程性监督作用。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管理、实现组织目标、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镇、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积极支持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内部审计工作环境,切实发挥内部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作用,为“同城德绵、协作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凡是镇人民政府、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和地方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区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设立本单位内部审计机构,选配政治素质好、有专业胜任能力、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由现任镇、部门财会人员兼任。各镇以及区经开区、财政、教育、卫计、公安、人社、住建、城管、交通、民政、农业、水务、畜牧、文广、工质、食药监等重点部门务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内部审计人员,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或指定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坚持和完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权责明晰、责任落实。各镇内部审计工作由镇政府镇长直接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区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各内部审计机构、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区审计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镇、各重点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三、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各镇、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全区中心工作,围绕本单位工作目标和管理需要,确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和审计目标,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在区审计局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把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本单位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当前要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及本镇本部门决策的具体部署、落地执行、实施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和不断完善。

(二)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加强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经济活动、国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投资项目建设和业务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本区有关规定、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促进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要把绩效观念贯穿内部审计的始终,通过揭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促进部门(单位)合法、合规、高效使用资金,提高其内部管理水平。

(三)促进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各镇、各部门要按照《罗江县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5-2019)》(罗委办发〔2015〕68号)要求,及时制定内部经责审计工作具体规划,认真开展下属部门、单位、企(事)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 主任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促进相关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廉洁、高效、全面履行职责,提高其依法用权、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各镇、各部门管理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要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市区“十项规定”及本镇本部门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作为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违法违纪、损失浪费、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查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司法和公安等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惩戒违规者、保护改革者、激励创新者、鼓励干事者,维护国家、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四、明确职责,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

(一)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镇、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对下属单位在1个任期内至少轮审1次,对重点岗位、资金量较大且问题较多的下属单位或村(社区)可适当增加审计频次。农业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区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民政部门要负责牵头组织对全区社区支部书记、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镇政府要在区农业部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所属村(社区)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结合实际开展财务收支、资产资源、投资项目建设等专项审计;区级相关部门要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内审机构开展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资产资源以及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各镇、各部门内审机构如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可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进行审计。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各镇、各部门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下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报送区审计局。

(二)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区审计局要做好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计划安排,将内审目标任务及时下达到各镇、各部门,并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经常性地了解各镇、各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动态,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内部审计业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要有计划地对全区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素质。要结合日常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审计报告,作为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之一。

(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相关配套制度。各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时限、内容、范围和方式;要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职责;要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责任人,强化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追责,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四)切实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各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遵循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按照《罗江区内部审计操作指南》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断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重视内部审计人员的培养,支持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内部审计业务培训,通过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全面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精湛的内部审计队伍,适应新形势下全区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

附件:德阳市罗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各镇、各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上区审计局具体指导,并向其报告相关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第四条下列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

(一)各镇人民政府;

(二)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下属单位较多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三)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四)区属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五)区属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六)国家和地方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七)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

上述单位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经营、管理、效益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六)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

(七)开展有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办理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上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交办的有关审计工作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下列规定,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或者列席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单位审定公布后施行;

(四)检查财务、会计及经济活动的资料、文件和与审计内容有关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现场勘查实物;

)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相关经济活动资料或资产,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有关部门及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表彰的建议。

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程序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定,按照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实施审计。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上级部署和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在具体执行时,应确定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和经办人员,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审计通知,告知被审单位。

第十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人员应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和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在征求被审单位意见后,将被审单位的意见和审计报告一送本单位领导审定。

第十经审定后内部审计机构经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处理决定通知被审单位执行。如拒绝执行,可报请上级单位或审计机关给予处理。

第十被审单位对审计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审计处理决定十日内向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或区审计局内部审计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诉。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区审计局内部审计监督机构在接到申诉书后十日内作出处理,对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应予以纠正。在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应照常执行

第十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报告、决定发出后应检查被审单位执行决定的情况。如发现被审单位隐瞒或漏审重大的违反财经问题,应对被审单位重新作出结论和处理决定。

第十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整理审计资料,编制目录,建立审计档案。

第五章 内部审计人员的管理

第十内部审计人员应由具有财会、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与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能力的干部担任。对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评定专业职称,聘任专业职务。

第十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守如下守则:

(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二)依法审计,实事求是;

(三)廉洁奉公,遵守法纪;

(四)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五)谦虚谨慎,平等待人。

第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的保护被审计对象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者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主管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表彰

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区审计局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时向罗江区审计局报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名称、人员名单以及审计业务工作情况等资料,以便加强相互的工作联系,及时进行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规范德阳市罗江区审计局解释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起草说明

责任编辑:罗江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