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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西部领先的先进材料基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2-006969
文  号:德市罗府发〔2022〕1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2-01-19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西部领先的先进材料基地的若干政策》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22117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建设西部领先的先进材料基地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十五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先进材料、电子信息及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建立本级财政投入机制,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及《德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德府发20218),特制定政策。

一、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联合体建设

1.大力支持科研机构、知名院校、龙头企业、国际高层次创新团队等在罗江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产学研用创新平台或创新联合体,在我区建立产业功能区联动支持机制,对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并取得重大突破、实现成果行业共享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2.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3.对新获批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4.对新获批的德阳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5.对年度考评获优秀等次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

6.对新建成的“会地联合创新中心”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建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7.对成功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和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备案的企业,每户给予3000元奖励。

三、积极鼓励支持企业研发投入

8.规模以上企业核算周期内(具体年度以申报通知为准,通常为两年),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研发投入增量20万(含)以上及100万元以下的给予研发后补助专项奖励。除其他优惠政策外,企业研发投入增量20万元至60万元的(不含60万元),区本级奖励2万元;60万元至100万元的(不含100万元),区本级奖励4万元;100万元及以上的,由市级部门奖励,如有市级配套要求,区本级按要求配套资金。

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9.对新建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成果产业化平台,按照平台总投资的30%,给予单个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10.对新获批或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连续三年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给予奖励。鼓励争创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支持建设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平台。加大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

11.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或院所,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8万元。其获奖科技成果在罗江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12.对我区规模以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合作期限满1年且成效显著的(利税比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2万元补助。

五、促进创新主体培育壮大

13.建立优质高成长企业培育机制,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备案的省级瞪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1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对到期重新认定的按1万元进行支持。

15.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

16.对新获得省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助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17.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在德阳市罗江区设立风投基金、股权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早中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融资担保公司扩大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开设专项融资担保业务品种,完善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七、加快高端紧缺人才集聚

18.鼓励企业培养或全职引进的国、省级特 聘 专 家、市领军人才,柔性引进优秀科技人才(团队)的企业,大力开展“双招双引”,鼓励人才学历提升和职称晋升;加大对人才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人才安居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实施“汇智罗江”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德市罗委办发〔202199号)、《德阳市罗江区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试行)》(德市罗委办发〔2021100号)、《关于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德市罗委办发〔2021101号)执行。

本政策自2022215日实施,有效期3年,本区原有政策与之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本区存在其他同类激励政策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申请,不重复享受;上级部门奖励政策中要求区级本级配套的,按配套文件要求执行,不再另行奖励;上级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本政策涉及条款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