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职教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一届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全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活动,实施对象包括全区所有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家庭和个人。
第三条 区垃圾分类办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万安镇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信息的收集、考核,并及时向区垃圾分类办报送。
第四条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及时、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上榜标准
第五条 红榜是指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党建引领、宣传教育、公益活动等方面成绩显著,报送工作积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先进单位、集体或者个人。
第六条 黑榜是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力,报送工作不及时、推诿扯皮,通过相关单位考评后存在拒不开展垃圾分类的或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且多次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阻扰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集体、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 红黑榜公布内容包括:名称(单位名称)、本季度考核得分、公布期限等。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及小区住户分别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万安镇按照各自领域考评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第九条考评内容:一是根据各单位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报送情况;二是根据每月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检查情况;三是根据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四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第十条 考评时间:每季度一次综合考评。
第四章 公布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 区垃圾分类办依照权限,负责本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的管理工作。区财政局、区教育局、万安镇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各自领域红黑榜信息,经核实加盖公章后每季度月末25日前报区垃圾分类办。
第十二条各牵头单位负责对评定结果进行张榜,并在政务中心、学校、万安镇等地开设专栏。同时,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城区LED屏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45天。
第五章 激励和惩戒
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红榜上榜单位将严格按照《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黑榜上榜单位将严格按照《德阳市罗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其实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