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名成立德阳市罗江区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6510
文  号:德市罗府办函〔2023〕23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决定,将德阳市罗江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德阳市罗江区维护公平竞争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德阳市罗江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相关职责并入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垄断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面的协调领导、督促检查;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鼓励探索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提高审查效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单位)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打击传销方面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禁止传销条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区打击传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组 长:彭 俊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尹 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毛志鹏 区政府办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王 皓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芙蓉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 俊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魏 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朱洪雨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陈俊遐 区经信局机关党委书记

    彭雪梅 区教体局副局长

    马 莉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 毅 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副政委

    严 欢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静 区司法局副局长

    蒋玉林 区财政局副局长

    舒家亮 区人社局副局长

    冯 月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建贤 罗江生态环境局环保总工程师

    陈晓平区住建局副局长

    冯 强 区交通局副局长

    刘 舒 区水利局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主任

    刘祥华 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彭 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邹 严 区文广旅局文化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李龙军 区卫健局副局长

    罗 涵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肖友刚 区医保事务中心副主任

    邓先超 区税务局副局长

三、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区发改局、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经合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者接替进入成员名单,不再另行发文。

德阳市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