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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1-041171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21〕18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1-03-30 来源:罗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现将《德阳市罗江区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德阳市罗江区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6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德阳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发〔2017〕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0〕1025号)和市委农领办《关于印发<德阳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德农领办〔2021〕2号)要求,结合罗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耕地土壤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重点针对受镉、汞、铅、砷、铬污染耕地,采取安全利用类措施,有效控制耕地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推动解决我区突出耕地污染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德阳市工作方案》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为依据,我区安全利用类耕地有3.22万亩。2021年全面开展安全利用类耕地的安全利用,确保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到203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利用为主原则。立足我区耕地环境质量现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优先保护耕地环境质量,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强化措施,严格管理,避免新的污染产生。同时严守耕地红线,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类型、种植特征等基本状况,通过治理修复、种植结构调整等方式,有效降低耕地土壤环境风险,使之始终用于农业生产。

二是坚持分类管理、降低风险原则。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下简称“详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以下简称“普查”)结果为基础,按污染程度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对未污染的耕地实行优先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充分考虑当地主栽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大力实施农艺调控、土壤改良及生物调控等措施,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结合国土空间布局调整、综合安全利用技术、种养结构调整等方式进行保护利用。

三是坚持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原则。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十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严格督促造成耕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引导、政策支持、要素投入、强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借鉴、总结国内外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经验,加强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以典型带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采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并结合种植结构调整,综合推进安全利用工作。

1.因地制宜选用农艺调控技术

(1)品种选用。加强与省农科院、川农大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重金属镉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研究和试验示范;

(2)水肥调控。主要包括优化施肥、水分调控等,减少污染物从土壤向作物特别是可食用部分的转移;

(3)土壤调理。通过施用钝化剂、土壤调理剂等,降低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阻控作物对土壤污染物的吸收;

(4)叶面阻控。喷施硅、硒、锌等叶面阻控剂;

(5)综合技术。结合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集成联合技术措施,如“VIP”技术。

2.优化种植模式

(1)发展专用特色作物。加强与酒企等企业合作,发展专用水稻、小麦、玉米和高粱等特色作物;

(2)小春改种油料作物。在适宜地区大力发展“双低”油菜、高芥酸专用油菜;

(3)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实现耕地安全利用。

(二)切实加强优先保护

各地要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建立存在重金属污染风险的企业;严格按照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三)加强联合攻关

因耕地土壤污染区域性强,治理难度大,污染成因复杂,目前全国无成熟、可复制、易推广的技术模式,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安全利用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

(四)加强动态调整

在耕地安全利用区内按照100-1500亩建立1个综合效果监测点的要求,对土壤和农产品进行重金属污染物检测。开展受污染耕地监测评估和利用效果评价,及时对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领导责任制,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土壤污染治理和种植、收购、储存、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源头管控。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各类工矿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因生产造成耕地污染的工矿企业要依法严格查处,切实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重金属积累的输入。

(三)强化资金投入。利用资金由本级财政保障,区财政局要牵头做好财政资金保障,相关责任单位要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四)强化技术利用。各镇及区农业农村局、罗江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现有安全利用技术,充分运用效果好、成本低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及产品。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要结合当地实际,把握宣传导向,坚持内紧外松,在充分尊重社会群体意愿的前提下,正确、审慎、有序引导群众自觉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不断提升社会各方的参与度,共同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