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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1-041154
文  号:德市罗府办发〔2021〕3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1-01-28 来源:罗江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高教职教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

德阳市罗江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

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和市场秩序,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以下简称“春雷行动2021”)。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和区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守护民生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总体目标

针对我区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持续深入、科学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物流“物传人”途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扎实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维护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等工作,保持对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确保在短期内取得明显的实效。

(三)行动主题

本次专项行动的主题是“防疫治乱保安全 提质稳增促发展”。

防疫治乱保安全:元旦春节期间,消费进入旺季,市场主体高度活跃,各种安全风险易发高发。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要把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采取最严格有效的措施,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将“保安全”作为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任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监测,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力整治各类市场乱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质稳增促发展:当前,德阳市正处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关键期,我区要加快融入德阳主城区,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让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空间更大、活力更强。要加强“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要聚力化解市场难点堵点问题,创新市场监管机制,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春雷行动2021”采取“6+1”模式,即:在全区统一部署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知识产权‘护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6个执法子行动。同时结合我实际确定“价格减负惠企惠民为重点整治内容。

(一)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着力防范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成为疫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行动重点:根据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及德阳市冷链物流工作专班的工作安排,按照《德阳市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德阳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2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德阳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日常监管和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一是查冷库风险隐患。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消毒检测。检查冷库的经营资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温度监测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定期测定、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检查冷库经营者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冷冻冷藏食品。严厉查处不按要求备案、管理冷库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查防控责任落实。重点检查生产、销售、加工未取得《德阳市罗江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三证明一报告”(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是否设置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严查重处入首站没有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并提供有效消毒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货物追溯信息不完整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是否落实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要求。三是查物流运输消毒。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是否持“三证明一报告”入罗,以及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四是查追溯制度执行。重点检查入罗首站、批发企业、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川冷链”平台注册,是否上传真实、有效、完整、准确的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检查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五是查场所环境卫生。重点检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卫生防疫措施;对没有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实施警告、处罚等措施。六是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抵制信息化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的,以及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查重处。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冻品走私,强化行刑衔接。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罗江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经合局、区卫健局。

(二)知识产权“护航”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按照“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

行动重点:一是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强化地理标志保护,围绕川粮油、川猪、川酒、川果、川菜等农业“10+3”产业,结合中欧地标互认、地理标志专用权换标工作和规范使用,加强地理标志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和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强化高知名度商标专用权保护,落实《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及高知名度商标重点保护名录,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驰名商标的重点保护、及时保护、援引保护工作,严格查办涉及驰名商标的侵权案件。二是治理专利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流通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重点产品专利违法行为查处。大力整治电商领域专利违法行为,加大跨区域电商领域专利侵权打击力度。三是查处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及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查处,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护密合力。四是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外资机构的服务指导,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涉外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罗江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经合局、区文体广旅局

(三)“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行动重点:一是紧盯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专项治理。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严厉查处企业采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二是紧盯餐饮经营环节开展重点整治。依法查处餐饮经营者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三是紧盯集贸销售环节开展全面排查。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经营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或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等违法行为。四是紧盯网络交易环节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监测和检查发现网络电商平台存在的禁限售渔获物、非法捕捞渔具等违法违规信息,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及时依法处置。五是紧盯广告宣传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传统媒体、新媒体、重点经营场所、户外广告等平台场所发布的属于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动物及制品、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涉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罗江分局、区自然资源局、罗江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险除患专项执法行动,夯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行动重点: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以涉氨制冷、硝化、精细化工等企业使用的反应釜、空分装置、快开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为重点,集中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报废特种设备以及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景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旅游观光车等主要设备,集中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较差,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三是开展工贸行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道路交通、水利、铁路等重点工地使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和钢铁冶金企业使用吊运熔融起重机械以及仓储物流使用的叉车为重点,集中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未持证等突出问题。四是严肃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持零容忍、出重拳,切实治理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戒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

(五)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行动重点:一是强化对重点市场的治理。开展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治理。二是强化对重点主体的治理。开展对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重点治理。三是强化对重点品类的治理。开展对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的重点治理。四是强化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对生产经营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等污染物质超标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经合局、区供销社。

(六)疫情防控用药械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强化风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行动重点:一是整治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以人口密集区、城乡结合部、乡镇药品零售门店和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单位),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涉及的药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整治,严肃查处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和过期失效药品行为。加强疫苗配送单位和接种机构疫苗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配送、接种单位严格落实冷链运输、储存等要求。二是整治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线上”与“线下”联动,严防假冒伪劣的医用口罩、额温枪、防护服、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等防疫物资流入市场,进入医疗机构。加大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力度,重点查处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发布虚假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定期开展监测数据分析,快速、妥善处置风险信号,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安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罗江分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七)“价格减负 惠企惠民”执法行动

行动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价格监管促发展、促消费、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作用。

行动重点:一是开展转供电电价重点治理。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火车站、写字楼、物业等特殊区域转供电主体执行电价政策为重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违规加价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清退多收电费以及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促使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二是开展商业银行融资收费专项整治。以行政指导、自查自纠、集中治理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全面整顿规范商业银行融资收费秩序,依法严肃查处不落实小微企业“两禁两限”政策,违规收取有关信贷资金管理费用,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将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转嫁给企业承担的行为。三是加强教育、医疗服务、房地产、旅游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价格及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对教育、医疗、房地产、旅游市场等价格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教育机构不执行国家、省、市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规定,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加价销售药品、医用耗材等;旅游景区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监管,坚决整治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强重要时段(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猪肉、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市场价格变化,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车站等重点场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公安局罗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经合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镇,经开区、白马关景区高教职教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相关单位”)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次行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使命担当,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

(二)强化领导,有效加强部门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要根据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和行动需要,发改、经信、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卫健等部门之间要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顺畅、运转有效的协作体系,统筹做好市场监测、情况通报、形势研判等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健全案件移交移送、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

(三)创新机制,坚决守牢安全底线。针对岁末年初的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动态化风险管控和常态化隐患整治。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因时因势完善监管措施,精准化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安全风险,科学指导并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化“互联网+监管”,充分利用技术平台手段,加强追溯管理。

(四)扩大影响,广泛推进舆论宣传。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春雷行动”品牌影响,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各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政策解读:解读 |《德阳市罗江区“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