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罗江医院集团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医疗质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质控分中心:
为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与管理,不断提高我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近期将委托各质控分中心,结合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关于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联合检查的通知》内容,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的医疗质量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日—12日
二、质控范围
全区各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
三、质控内容
按照《区卫健局关于调整药事等23个县级质量控制分中心成员名单的通知》(德市罗卫健发〔2023〕88号)文件要求,各质控分中心业务主任牵头本专业质控分中心成员,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落实、医疗文书书写等方面,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涉及相关专业的内容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医疗质量安全督查工作,针对质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应及时建立整改台账,落实专人负责整改。
(二)各质控分中心业务主任具体负责此次质控活动的统筹安排,并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督查表,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于4月15日前将督查总结及督查问题清单报送至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张乐处,集团质控办将结合督查情况制发督查通报。
(三)各质控分中心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此次医疗质控活动,合理安排质控人员工作时间,确保本次质控督导取得实效。
(四)各医疗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对接各质控分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质控专家来院督导各项保障工作。
集团质控办联系人:张乐,联系电话:187810***70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罗江医院集团
2024年3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