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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德阳市罗江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5684
文  号:德市罗发改价管〔2023〕13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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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5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有关镇人民政府,白马关景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民生实事专题工作会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动车“停车收费不科学不合理”等民生诉求,根据《德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德办规〔2023〕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机动车停放免费时间。免费停车时限调整为30分钟(含)。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下属管理的公办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车站、公园等公益机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停车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并做好收费公示。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继续实行优惠。在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停放的,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的按临时占道差别化收费标准计费;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停车的,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按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计费、减半收取(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我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所涉其他政策仍按德市罗发改价管〔202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我区停车服务收费包月制另行研究制定,按照后期制定的政策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价格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