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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7744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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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23 来源:罗江区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规范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万安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罗江区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改善西门口片区居民生活环境,完善老旧城区基础设施,拓宽城市道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切实推动“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落地落实,区政府二届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项目征收范围,征收范围面积约49.9亩。万安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尊重和采纳被征收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黎明社区调查摸底实际情况,制定了《罗江区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已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2、《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三、主要内容

《罗江区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主要包括总则、评估、协议的签订、搬迁及费用发放规定等七章35条和附则,对西门口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出了详细规定。

四、主要条款解读

(一)征收人与被征收人?

答:征收人为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征收部门为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并委托万安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房屋的征收与补偿。被征收人为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征收房屋范围具体包括哪些?

答:东至城区老围城路;西至黎明园、金万楼、城市花园小区;南至黎明社区安置自建房、原乐明食品厂;北至西街。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公告划定的红线为准。

(三)征收模式及流程是什么?

答:罗江区西门口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采取依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的征收方式,自本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在本方案规定的征收签约期限内签约户数达到改造区域总户数的 95%时,相关部门报请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各方须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若在本方案规定的征收签约期限届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户数未达到改造区域总户数的95%,相关部门报请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终止本项目征收工作,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且征收主体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征收补偿方式是什么?

答:房屋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属于集体、国有资产(含直管公房)的按照市场评估价值一律实行货币补偿。非住宅房屋属于私有工业厂房、办公用房及已出让零星地块按照市场评估价值实行货币补偿。

(五)产权调换面积如何确定?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有不动产登记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1:1 进行产权调换,不补楼层、结构等差价。

2、被征收国有土地上无证门面房,临街房屋的一楼,至本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之日止,已连续经营三年及以上,并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等其它合法证明的临街房屋认定为门面房(进深超出 12 米的按 12 米计算),门面房置换面积按实测面积的 90%进行折算,积极配合拆迁的将按照核定面积的 10%给予面积奖励。门面房之外的房屋按住宅房屋进行调换。

3、被征收国有土地上无证住宅房屋(指主体房屋),按实测面积进行折算,即一、二楼为实测面积的 90%,三楼为实测面积的 80%,四楼及四楼以上楼层不超过实测面积的 70%,积极配合拆迁的将按照核定面积的 10%给予面积奖励。调换房屋以外的附属物(含简易结构房屋)按评估方式进行补偿。

(六)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区域、标准及选房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划定区域集中建设安置,门面房调换房屋原则上划定在原区域内。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户型面积和功能,与安置区域内其他可售商品房同一交付标准。征收人将组织收集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意向并进行统一登记,作为规划设计及产权调换选房的参考依据。住宅房屋按照抽签方式进行选房,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抽取选房顺序。门面房原则上按照原门面顺序依序选房。

(七)产权调换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6

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不足 400 元的补足 400 元/户,给予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补助费;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12 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给予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从取得《房屋搬迁验收合格证明书》之日起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住宅

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5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支付,不足 400 元的补足 400 元/月/户;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25 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支付。若征收人提供临时安置房供被征收人过渡使用,则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超过 3 年且逾期不足 6 个月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费按规定标准的 1.5 倍发放;逾期半年以上不足 1 年的,逾期时间内按 2 倍发放;逾期 1 年以上的,逾期时间内按 3 倍发放。

征收商业用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并自行过渡的,过渡期限超过 3 年,且逾期 1 年以上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费按规定标准的 2 倍发放。

3、停产停业损失:商业用房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服务内容、地点相一致,截止本征收补偿方案公告之日止已连续经营三年及以上且有上季度纳税凭证的,一次性给予一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商业用房停产停业补偿标准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25 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商业用房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

(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期搬迁奖励是什么?

1、被征收房屋为私有产权住宅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的 10%给予面积奖励。

2、产权调换房住宅超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补齐差价款。超面积 30 平方米以内(含 30 平方米)部分按 3600 元/平方米作为指导价。10 平方米以内(含 10 平方米)部分,优惠 15%计算差价款,10 平方米以上 20 平方米以内(含 20 平方米)部分,优惠 10%计算差价款,20 平方米以上部分,优惠 5%计算差价款。超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区域内市场价补差价。产权调换营业房超面积部分,由被征收人补齐差价款。超面积 30 平方米以内(含 30 平方米)部分,按照区域内市场价优惠 20%作为指导价。10 平方米以内(含 10 平方米)部分,优惠 15%计算差价款,10 平方米以上 20 平方米以内(含 20 平方米)部分,优惠 10%计算差价款,20 平方米以上部分,优惠 5%计算差价款。超面积 30 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区域内市场价补齐差价款。

3、被征收房屋属于私有产权住宅、商业用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一次性给予50 元/平方米的按期搬迁奖励。

(九)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

1、搬迁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6 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不足 400 元的补足 400 元/户;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12 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支付。其它如办公用房、厂房等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4 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也可通过评估确定。

2、临时安置费:给予被征收人一个月临时安置费。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5 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支付,不足 400 元的补足 400 元/户;商业用房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 25 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3、停产停业损失:商业用房正在用于生产经营并与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服务内容、地点相一致,截止本征收补偿方案公告之日止已连续经营三年及以上且有上季度纳税凭证的,一次性给予一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商业用房停产停业补偿标准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25 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商业用房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十)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期搬迁奖励是什么?

1、征收私有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值的 10%给予现金奖励。

2、被征收房屋属于私有产权住宅、商业用房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一次性给予50 元/平方米的按期搬迁奖励;属于私有产权的其他房屋(办公、厂房等),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或确定面积一次性给予 20 元/平方米按期搬迁奖励。

3、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区人民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