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8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批乡镇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市罗府办发〔20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川府发〔2021〕42号)文件要求,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镇产业发展、经济规模、人口数量等因素,经摸排调研、逐项分析研究后,结合实际情况分片区下放部分行政处罚事项,确保行政权力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推动乡镇扩权赋能。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此次赋权工作按照确定赋权清单—编制运行指南—组织赋权承接—开展培训指导的步骤开展,并且建立赋权培养期制度,即权力事项下放的6个月内由区级部门和乡镇联合开展执法,确保赋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相关赋权部门与各镇签订《德阳市罗江区第二批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权力下放后赋权部门与各镇权责关系,明确业务培训、财税保障和执法联动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确保赋权工作落实到位。
三、赋权事项
按照“一类乡镇、一张清单”的目标,分罗江省级经济开发区片区、生态农业产业片区和罗江国家级“种子芯谷”片区、文旅科教城乡融合片区三类梳理赋权清单。此次乡镇赋权涉及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3个区级部门,向罗江省级经济开发区片区赋予行政处罚事项28项;向生态农业产业片区和罗江国家级“种子芯谷”片区赋予行政处罚事项23项;向文旅科教城乡融合片区赋予行政处罚事项22项。
四、赋权对象和任务目标
赋权工作涉及全区7个镇:万安镇、金山镇、白马关镇、鄢家镇、新盛镇、调元镇、略坪镇。
通过赋权,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限依法赋予乡镇,推进执法中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逐步提升乡镇的统筹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