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区级政府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更好运用,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进一步落实四川省委第十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整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罗江区政府采购实际,我局起草了《德阳市罗江区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规范了政府分散采购管理范围、预算、计划和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分为:
(一)总则
本章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对分散采购的含义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分散采购适用范围与管理职责分工。
(二)政府分散采购预算、计划及资金管理
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的规范、准确和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本章对政府分散采购预算、计划及资金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政府分散采购预算包括年初部门预算中的政府分散采购预算和执行中追加的政府分散采购预算。二是规定了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要求和主要内容。三是明确了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效力,规定政府采购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项目,采购人不得组织实施,不得支付采购资金。四是明确政府分散采购资金管理、采购合同完成后采购资金的支付的具体流程以及节约资金的处理。
(三)政府分散采购的执行
本章对政府分散采购执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明确政府分散采购程序及采购要求,包括采购文件审批、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基本程序、中标单位确定、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合同备案等。
(四)监督管理
本章健全完善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主要描述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举报,区财政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
本章对购买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方式进行了延伸,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责任编辑:罗江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