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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4730
文  号:德市罗财农〔2024〕7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4-25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农业农村局

根据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德市财农〔2024〕7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3365.21万元。主要为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其中:动物防疫补助255.99万元、动物疫病防控58.22万元,该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263万元,该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者补助175万元,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其余资金2613万元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等文件及相关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和方案制定等工作。

二、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