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关于预拨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德市财社〔2024〕43号)精神,现预拨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848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请将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0807-就业补助”相关科目(详见附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原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不得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要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