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关于预拨2024年度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省市级财政代缴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2620
文  号:德市罗财社〔2024〕18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3-25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财政局-社保股

根据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预拨2024度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省市财政代缴资金的通知》(德市财社202427号)精神,现下达2024度困难群众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省市财政代缴资金22.56万元(省级:16.73万元、市级5.83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拨付资金为省市级预拨2024年资金,市与区(市、县)将根据实际参保缴费情况对预拨资金一并进行结算。

二、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第“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科目。

三、请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德阳市罗江财政局

202434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