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职工发生了工伤,申报门诊医疗费用需要哪些材料?
门诊医疗费用申报材料:
(1)《四川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请表》;
(2)门诊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4)门诊处方;
(5)与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清单原件(无门诊处方时需提供此项);
(6)门诊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德阳市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如有疑问,请致电0838—312813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