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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关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203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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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7 来源:白马关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区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家庭经济状况);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3、《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4、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残疾人出具二代残疾证复印件;5、夫妻离异的,出具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6、患病人员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及相关证明;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老年人低保对象必须出具其子女的收入等证明;8、房产证复印件、土地确权证复印件;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2、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民主评议;3、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审核上报后,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查意见;4、拟纳入公示无异议的,区民政局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5、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调查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承诺时限:公示无异议的,3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55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白马关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960039(白马关镇便民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0838-3960068(白马关镇)

责任编辑: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