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包括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残疾证、病情证明等证明无劳动能力的材料。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一)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二)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民主评议;(三)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审核上报后,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四)拟纳入公示无异议的,区民政局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五)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调查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承诺时限:公示无异议的,3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55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白马关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960039(白马关镇便民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0838-3960068(白马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