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二、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子女出生证明,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无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380129(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
0838-3380000(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