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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盛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6658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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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2 来源:新盛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申请条件

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二、申报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子女出生证明,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每年1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380129(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

0838-3380000(新盛镇)

责任编辑: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