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县级审批)县属国有林场(所、站)、林业企业,以及其他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经营管理的国有林木
(县级审批)采伐集体与个人(含各种非国有经济组织)所属的林木
(县级审批)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材采伐集体与个人所有的天然林
(县级审批)占用征收集体林地0.67公顷以下的林木采伐
(县级审批)采伐遭受森林火灾、病虫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下的林木采伐
(县级审批)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除个人以外的其它单位或组织)
2、林木采伐申请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采伐作业设计(采伐面积1.5亩及以上)
5、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林地提供)
6、林权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380129(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
0838-3380000(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