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已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已损毁或遗失。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未满。
二、申请材料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2、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的作废公告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380129(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
0838-3380000(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