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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低速电动车经营者座谈会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5718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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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2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27日,罗江区市场监管局、罗江区交警大队联合召开低速电动车经营者座谈会,开展了专项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辖区30家低速电动车经营户参加会议。

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经营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二要履行市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仔细查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CCC认证证书和车辆一致性证书,并建立进销货台账,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三要开展自查自纠行动,不得销售非标电动车、不得销售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严禁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车,不得进行擅自改装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畜电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要诚信经营,坚持公平交易、明码标价、透明收费,严禁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

区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就低速电动车登记上牌相关政策进行讲解,详细列举说明了办理上牌所需的申报资料,并现场展示样本让与会人员了解得更加清楚。同时指出,部分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一些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车,不能依法登记上牌,此类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带来诸多危害和弊端,并对近期因低速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进行通报。要求经营主体销售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保证在售车型符合挂牌标准。

会后,参会人员就电动车销售、挂牌办证、合法上路及旧车置换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部分经营户表示,现在对电动车质量管理、3C认证和现行标准有了更深的认识。30家经营主体均自愿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责任编辑: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