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21时15分许,位于德阳市罗江经开区城南工业园区三辆车路的罗江县建发商品砼有限公司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德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德安办[2022]13号)要求,结合罗江区实际,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的专项督查评估组,于2022年4月14日对罗江县建发商品砼有限公司“2021.9.27”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进行专项督查评估。
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
根据区人民政府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已落实到位。其中,事故直接责任人李虎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罗江建发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规定重新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员工对公司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学习。作业现场安全标语上墙、加设防护栏。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该事故的责任单位对经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到位,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