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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罗江区开展职业培训竞争评比公告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420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4-04-09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2024年度德阳市罗江区职业培训项目,经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施,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德阳市罗江区职业培训

(二)培训目标任务: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60人次(含劳务品牌培训任务)

2.开展创业培训120人(其中:大学生60人,返乡农民工60人)

预计680人次(其中脱贫人口50人以上,根据上级下达目标任务进行调整)

(三)培训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女性:16-50周岁;男性:16-60周岁)的脱贫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简称“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我市辖区内企业参保职工。

(四)职业(工种)范围:

1.聚焦装备制造、食品医药、先进材料、通用航空、电子信息和数字经济等优势产业,按企业及职工实际需求开展车工、电工、焊工等职业(工种)岗位技能培训。

2.围绕乡村振兴、康养文旅等重点产业,开展养老护理、母婴护理、家政服务及新业态新职业技能培训。

3.围绕在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意识培训。

(五)培训课时:

1.岗位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过渡期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发〔2022〕186号)文件要求开展。

2.创业培训按照《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办〔2017〕175号)文件要求开展。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

(七)项目实施要求:

要紧扣我区产业、企业发展需要和脱贫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的培训需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高培训促就业实效。要高度重视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体健康,所有培训要把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等列为必训内容。就业技能培训原则上不超过60人/班,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班,企业组织职工参训原则上不超过200人/班。培训后取得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竞争评比组织人

德阳市罗江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地 址:德阳市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联系电话:0838-3121832

联 系 人:顾明彦 陈丽

三、参评机构

参评机构必须具备德阳市职业培训承训机构资质。参评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许可资质和自身条件,在相关部门认定的培训职业(工种)内提出竞争评比申请,可以同时申请参与多个项目类别的评比(分工种制作竞争评比申报书,包装密封并在醒目位置注明培训类别)。

四、资金来源、补贴及拨付

(一)资金来源: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二)补贴标准: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三)补贴资金拨付:培训结束经考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由培训机构代个人向德阳市罗江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申请,完成培训项目资金拨付。

五、竞争评比方式

公开竞争评比。

六、参与竞争评比文件

所有参与竞争评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评比资料交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并附电子文本。

七、竞争评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4月9日):发布2024年罗江区开展职业培训竞争评比公告。

(二)报名和初审(4月15日-4月18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评申请及资质进行初审。

(三)参评(4月22日-4月23日):初审后,邀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参评机构向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递交评比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比(4月25日9:30):由区人社、乡村振兴、财政、发改、经开区等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代表组成评比委员会,负责组织竞争评比工作,由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评比按照《德阳市职业培训竞争评比评估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评比后,由评比委员会根据培训任务、培训机构申报的项目,参照评分等次由高到低综合确定承训机构、承训项目(工种)、承训数量。(评比低于60分的培训机构取消本年度承训资格)。

(五)公示(4月29日-5月5日):对拟定机构及项目在罗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5月6日):公示无异议的,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与拟定承训机构签订《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

八、其他事项

(一)拟定培训机构须按规定时间到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签订《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明确任务与职责;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签订协议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既定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职业培训协议书》的要求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未尽事宜由德阳市罗江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