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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调元镇疫情防控包片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0579
文  号:德市罗调府发〔2022〕20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2-08-29 来源:调元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罗江区调元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调元镇疫情防控包片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办(中心)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对调元镇疫情防控包片联系工作相关事宜进行调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罗江区调元镇人民政府

2022819


调元镇疫情防控包片联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明确镇、村、组三级干部职责范围和工作纪律,做到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形成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全方位落实落地。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实行疫情防控包片工作责任制,建立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制度,确保工作安排落实到位,工作进度保障到位,工作难题解决到位。

一、镇干部包村(社区)联系情况

雨村社区

包村领导:冯 薇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联系村干部:李 英、朱联延、郭昭慧

联络员:郭昭慧

百花村

包村领导:郑 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联系村干部:杭 菊、杜显艳、张 航、王 建

联络员:杭 菊

顺河村

包村领导:镇党委副书记

联系村干部:胡樱子、许晓蓉、肖 波、曾 龙

联络员:曾 龙

团堆村

包村领导:徐颖强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联系村干部:龚鑫宇、李云、罗 洋、封 玥

联络员:封 玥

文星村

包村领导:古广轶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村干部:贾兴东、陈 超、蔡 明、毛和清

联络员:毛和清

酒垭村

包村领导:范 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联系村干部:刘圣慧、刘圣斌、邓 彬、蔡 丽

联络员:蔡 丽

工作职责:

1.督导所联系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要求第一时间落地落实。

2.指导所联系村、社区按时完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各村、社区按规范实施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措施,对督查中发现工作落实过程中的短板,并督促及时整改。

包村(社区)镇干部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联系村或有调整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村(社区)干部包组联系情况

 村别

组别

包组干部姓名

职务

雨村社区

12组

 

书记、主

34组

 

副书记

百花村

12

 

书记、主任

34

周秀芳

副书记

9、10组

马强

副主任

5、6组

徐蓉

常职干部

78

尹明

常职干部

顺河村

34

邹小敏

书记、主任

2

 

副书记

6

李忠洋

副书记

7

 

副主任

1

马孝伟

常职干部

5

 

常职干部

团堆村

16

严德书

书记、主任

2

刘晶金

副书记

3

夏德勤

副主任

45组

许代荣

副主任

78

 

常职干部

文星村

910

向茜

副书记

12

黄婷

副主任

34

杨元国

副书记

56

黄春华

常职干部

78

 

常职干部

酒垭村

56

李醇勇

书记、主任

48

马开兵

副书记

23

罗兴蓉

副主任

1

谢丽华

常职干部

7

沈小容

常职干部

工作职责:

1.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疫情防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2.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每日下午16:00将相关信息报镇相关人员处。

3.严格按“五盯一”机制落实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管控,保障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间生活物资采购需求,落实垃圾消毒措施。

4.加强巡查,督促落实商超、茶馆、餐馆、小庙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扎堆,减少因人员聚集扎堆而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5.巡查督导辖区内各大药店、卫生室对群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

三、组干部包户联系情况(详见附件1至附件6)

工作职责:

1.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的摸排,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村上。

2.按要求落实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管控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面对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镇上下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畅通信息报送。镇、村、组干部严格按照各自所包片区域,落实工作职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每日按要求上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以及突发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心存侥幸,不能麻痹大意,不能知情不报。

(三)强化纪律保障。对疫情防控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的行为;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

责任编辑:调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