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关于印发《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1191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2-07-14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德阳市罗江区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精神现将《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德阳市罗江区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结合当前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实施情况,确定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以“人情保”“关系保”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挪用贪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落到实处,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重点任务

(一)结合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国家审计署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时发现指出的问题,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和全面清理。要重点围绕3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一是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扩大范围支出、未及时支付救助补助资金;二是机构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消防隐患财务管理不规范、区救助站长期滞站人员未及时落户安置;三是政策落实方面,是否存在未经审核将特定人群整体纳入救助、不符合条件人员未及时清退、符合条件人员未及时纳入、重复享受救助。

(二)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对照《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等政策规定,认真查找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等救助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使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公示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个人信息保护。

(三)严格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健全完善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备案制度。对登记备案的申请,要全面核查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2021年以来备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等问题。要严肃纠治故意隐瞒不备案、备案后没有及时核查、核查后不符合条件纳入等问题,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集中化解重点信访案件。对2021年以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实名反映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人情保”“关系保”、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全面细致梳理,逐一调查核实。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集中化解2022年重复信访案件。

(五)大力开展社会救助数字监督。加强“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德阳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的应用,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信息交叉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摸排核实。数字监督的重点是异地重复纳入救助,低保、特困、孤儿重复享受、殡葬信息显示死亡人员未退出,以及社保、车辆等比对发现疑点问题。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同,做好数据比对,预警数据及时推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

三、工作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年度综合治理行动各项任务,指导各镇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6—8月)。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镇对低保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公示、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备案、投诉举报信访等问题进行摸排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重点督导阶段(9—10月)。根据各镇综合治理开展情况,组织力量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开展实地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四)全面总结阶段(11—12月)。对2022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形成情况报告。

责任编辑: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