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
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多发病诊治、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内设机构编制数1个,在编人员编制数10人。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全年门诊人次:26574人次,收治住院病人836人次,完成收入:396.7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43.99,业务收入:250.19万元;其他收入:2.59万元。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德阳市罗江区卫健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96.7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49.44万元,增长/下降11.07%。主要变动原因是:业务量下降, 不断规范医疗业务, 加上在成立检验中心后成本加大。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9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99万元,占36.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250.19万元,占63.0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59万元,占0.65%。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7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7万元,占79.93%;项目支出75.83万元,占20.0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万元,占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0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了15.30万元,下降9.6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员调出两人,人员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1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20万元,下降了9.60%。主要变动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员调出两人,人员经费减少,加上2018年拨款数中包含了追加人员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6万元,占6.98%;卫生健康支出129.78万元,占90.1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14万元,占2.8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3.99万元,完成预算86.8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外交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3.国防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公共安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教育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6.科学技术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卫生健康支出决算为110.90万元,完成预算875.4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乡镇卫生院支出决算为3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83.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基药补助资金1.9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决算为48.43万元,完成预算7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6.9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节能环保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1.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2.农林水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水质监测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6.金融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19.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2.其他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3.债务还本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24.债务付息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
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等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病员接送、出诊以及下村开展家医、公卫等到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资金做到按预算执行、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均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上级的目标考核任务,让老百姓受益于卫健的专项工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圆满完成年初项目目标绩效任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54万元,执行数为48.43万元,完成预算的76.21%。
未全部完成主要原因是省、市相关政策没有出台,使乡镇卫生院在发放村医生补助环节上没有可行依据,也就未按时发放;
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加强项目管理、督导指导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及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到每一位居民。
(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15万元,执行数19.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村卫生室补助项目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7万元,执行数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通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以及制度措施的执行提供了基础数据保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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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卫御营镇卫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3.54 |
执行数: |
4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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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3.54 |
其中-财政拨款: |
48.43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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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进一步落实我镇1.15万常住人口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规范和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切实促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 |
完成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 |
=97.65% |
=97.65% |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
=90% |
=90% |
|||
孕产妇早孕建册 |
=88.61% |
=88.61% |
|||
产后访视 |
=91.65% |
=91.65%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
=90.8% |
=90.8% |
|||
新生儿访视率 |
=92.36% |
=92.36% |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
=84.95% |
=84.95%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 |
=79.6% |
=79.6% |
|||
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 |
=76.8% |
=76.8% |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 |
=91.44% |
=91.44% |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事件报告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按照国家、省、市任务完成 |
通过省、市的检查验收完成 |
通过省、市的检查验收完成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9月底 |
2019年9月底 |
||
成本指标 |
所有支出不超出预算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居民体检费 |
居民体检费减少 |
居民体检费减少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
长效发展 |
长效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97 |
执行数: |
11.9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97 |
其中-财政拨款: |
11.97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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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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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
完成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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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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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基本药物药品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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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1月底 |
2018年11月底 |
||
成本指标 |
所有支出不超出预算 |
不超预算 |
不超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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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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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90% |
≥9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见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2个项目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关于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3
第三部份: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医疗业务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捐赠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卫御营镇卫生院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自评报告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按照你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20〕5号)文件和区卫健局相关要求,我院充分认识到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组织相关人员对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机构组成。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是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辖区6个村卫生室,我院属于财政差额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常见多发病诊治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 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内设机构编制数1个,在编人员编制数10人。
(三)人员概况。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其中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10人 。2019年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8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0人,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财政全额补助人员0人,财政差额补助人员10人)。空编0人。长期聘用编外人员 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资金收入143.99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收入49.28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收入94.7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0万元。
1.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1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7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0万元;死亡抚恤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9万元。
2.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32.44万元;
3.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经费2.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0万元。
4.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拨款住房公积金经费4.14万元。
5.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公共卫生经费63.5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资金支出125.1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9.28万元,专项预算资金支出75.83万元。
1.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7.80万元:基本工资30.96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8万元,住房公积金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48万元。
2.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0.60万元: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3. 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支出8.71万元:抚恤金5.43万元,生活补助8011万元,奖励金0.06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0万元。
4.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0.1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绩效工资14.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74万元,职业年金0.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0.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住房公积金0.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57万元。
5.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8.32万元:办公费0.15万元,印刷费2.06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26万元,邮电费0.69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11.21万元,劳务费11.55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
6.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0万元。
7.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
8. 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7.39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将项目预算纳入单位预算项目库管理,收集相关指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项目实施范围,将单位除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编制,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专项预算提前细化,按照项目质量、数量、效益等指标填报绩效目标,如有需结余结转按要求进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经费按月分解,按进度申请拨付,截止到2019年12月底资金拨付到位率达到100%;专项资金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截止到2019年12月底资金到位率达到100%。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分解上级财力专项预算指标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项目进度及时申报资金。
2、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原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组织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的通知》(罗卫计发〔2016〕28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货物、设备的采购工作,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做好采购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归档。
3.严格资产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对盘存结果仔细核对,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好单位内控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支出凭证多人签字确认,做到笔笔审核、层层监督;
4.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5.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降低0万元,减少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降低0.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降低08万元,减少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降低0万元,减少0%。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完成2019年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中预防接种服务费0万元、卫生罚没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并足额上缴财政非税账户,无截留非税收入情况发生。
2.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原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自行组织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的通知》(罗卫计发〔2016〕28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货物、设备的采购工作,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做好采购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归档。
3.严格资产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对盘存结果仔细核对,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好单位内控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支出凭证多人签字确认,做到笔笔审核、层层监督;年初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完成2018年部门绩效、项目绩效的自评工作;接受区委、区政府、区级各部门的财务大检查、巡查、预算单位延伸审计等检查和监督。
(四)整体绩效
财政资金做到按预算执行、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计划生育补助、公立医院改革、重大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两癌婚检免费体检、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红十字会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上级的目标考核任务,让老百姓受益于卫健的专项工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此次财政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对本单位的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清理,再次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率、使用率,对加快财政资金的使用、部门预算资金的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自评工作,发现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不足,如资金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科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也有超预算的情况发生,相关项目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上不规范,未及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申请专项资金,而是将项目资金结存单位基本账户。因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迟缓的问题,导致项目进度的滞后。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合理管理资金,达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效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专款专用,将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财经意识和财务知识水平。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关于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在项目的实施中,卫健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各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包括开展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专业机构开展督导检查及绩效评价工作等。
2.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食药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监督与管理等。年内分5次下达项目经费,前4次经费的拨付依据是按照各单位核定的常住人口数乘以当年人均经费补助标准拨付,最后一次是按照绩效考核成绩核定下拨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目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2项,分别是: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预防接种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年初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逐月提供服务,并每月上报工作完成进度的模式开展。2019年我区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含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5%以上;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新生儿访视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70%、6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5%以上。
3.2019年申报的绩效评价目标是结合2018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制定的,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可以达到,因此是合理可行的。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绩效评价由区卫健局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每半年组织各专业机构专家组成员按照方案,采取现场检查、走访居民、问卷调查、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国家、省、市、区资金承担比例分别是8:1:0.5:0.5,上级资金分批次下达罗江区,区级资金在预算时编入卫健局机关项目经费预算,并在年初下达指标,年末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再据实结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服务人口1.10万人、人均补助标准60元/人核算,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应补助经费66.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19年12月31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5.34万元,资金到位率99.00%,
3.资金使用。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要求,及时下拨资金,资金拨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017年成立罗江区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中心以后,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实行集中核算,建立了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配置专业核算人员,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构架及实施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卫健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共专业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指导,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具体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承担各种统计报表及信息统计资料上报的及时、准确、完整性。
(三)项目监管情况
1.明确分工,确保人员工作进入角色。区卫健局明确区级公卫机构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指导全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及时掌握全区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执行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专职和兼职相结合,使工作有效形成合力;加强乡村医生任务工作管理,明确乡村医生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具体工作任务量,做好日常质控指导工作。
2.严格评价,确保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召开评价前会议,对评价专家组人员提具体要求,对评价项目标准进行统一;做好评价现场监督,组织各项目单位公卫科人员到被评价单位现场监督评价专家组工作,确保评价有序开展;对评价情况实行责任追查制,专家组人员对所有单位评价结果负责,对弄虚作假或打人情分进行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价专家资格。
3.问题倒查,确保问题能够整改到位。针对问题整改难或整改力度不强,我区以问题为导向,对个别单位对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情况,局分管领导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提要求,整改效果与个人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各专业机构对照问题点对点的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问题倒查,查找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局公卫股不定期对项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不断提高具体工作人员整改效果。
4.明确奖惩,确保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加强区级公卫机构专业人员管理,实施个人年终绩效与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评价挂钩,对工作不尽职尽责的人员由单位扣减个人相应年终绩效,年终不得纳入评优评先;实施公卫绩效评价末尾淘汰机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价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单位免去院长职务,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对问题整改不及时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对院长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项目单位实施奖优罚劣,明确日常工作和年终绩效评价相结合,确保工作有质量。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所有单位都能按项目管理要求,以重点人群为管理主要对象,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居民健康档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镇已经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10850份,建档率98.63%,部分档案实现了动态管理。
2.健康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紧紧抓住区委、区政府打造健身场所的机遇,将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融入其中,依托凯江两岸打造了8公里长的居民绿色健康步道,依托八景广场、天泉山广场、景乐广场以及各乡镇中心广场打造了居民通俗易懂的健康知识广场。将项目工作的要求、规范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居民,并指导居民正确运动和健身;有效改变了居民在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方面的运动误区,引导居民合理、适量运动,达到运动促健康的真正目的,我区的项目工作在良好的大环境中,走上了更加高层次、高品质的领域。截止12月31日,共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个,更新健康教育专栏12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2次,播放音像资料8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0.3万余份,举办各种健康知识讲座6次,接受教育居民0.1余万人次。
3.预防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预防接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预防接种网络初步形成,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我院从事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均持有医师/护士资格证,并通过区卫健局的培训和考核,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预防接种队伍初步建立。二是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得到巩固。做好了0-6岁儿童建卡建证工作
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收到新成效
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传染病防治和院内感染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发热门诊、肠道病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并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全部配备了网络直报专用设备,实现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网络直报,同时,加强了网络直报工作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截止12月31日,我院登记、报告传染病2例,报告率100%,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系统开展儿童和孕产妇保健
依托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宣传,及时建立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手册,开展孕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家庭访视,为其提供母乳喂养、家庭护理、营养、保健等方面的指导,妇女儿童系统管理率普遍提高。
6.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以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重点,深入辖区及时掌握65岁以上老人数量和分布,建立老年人登记表,积极开展疾病预防、自我保健等方面的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为老年人体检提供了免费早餐。截止12月31日,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接受健康管理857人,健康管理率94%。
7.慢性病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将发现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纳入随访管理的范畴,定期开展随访活动,指导患者规范治疗,合理用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少不良预后的发生。截止12月31日,管理高血压患者366人,规范管理率95 %;管理糖尿病患者229人,规范管理率85%。
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是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我院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了社区线索调查,通过家属报告、群众反映、司法鉴定机构和残联等有关部门反馈等渠道,多方收集精神病人线索,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走村入户,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调查。二是开展危险评估。在区精防办专家的指导下,我院对所有排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逐一开展了危险性评估,对于评估出的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病人,一方面加强救治,另一方面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将其纳入公安部门治安管理的范畴,避免不良社会事件的发生。三是强化随访管理。截止12月31日,我院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1人,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1人,规范管理率100%。
9.持续推进卫计监督协管服务
我院共兼职两名名卫计监督协管员2名。我院积极开展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信息报告工作。截止12月底,开展卫计监督协管巡查36次。
10.中医药服务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广泛运用
我院广泛开展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运用,通过发放中医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宣传中医药防病和保健知识。运用中医理论指导慢病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作用突显。能开展2种以上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等服务。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对辖区重点人群开展生殖保健、孕产妇保健、高血压、糖尿病和优生优育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大力推行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推拿、牵引、手法复位、针灸、拔火罐、中药熏蒸、中药内服外敷等康复服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中医药服务在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的应用率达到50%以上。
11.持续加强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
我院严格按服务规范开展结核病患者筛查、推介转诊、监督服药、随访管理、分类干预等服务。提供服务后要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该信息与区疾控中心共享。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各镇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和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共同努力,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组织区内专家对各镇(中心)卫生院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情况,采取电话访谈、调查问卷、面对面访谈、入户调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接受服务的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经调查评估,全区群众平均满意率97.7%,项目工作群众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立足“干事要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纳入议事日程。一是区卫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小组。二是严格执行了“双挂钩”政策。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得分与划拨资金挂钩;考核成绩与对应指导专家的目标管理挂钩,充分调动了专家和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2.我院在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相继制定了有关政策措施。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范围、服务方式、职能分工、监督检查等。二是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明确了考核机构、考核方法、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等。
3.加强绩效考核,不断整改提升。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原则。二是现场教方法。我们聘请市级考核专家现场指出问题,现场教会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存在的问题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设备及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有待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用活健康档案为重点,采取了多种措施,为有效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健康档案使用率偏低问题。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和服务条件,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量相对不足,工作人员更换频繁,“重医轻防”的思想仍然存在,人员素质与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等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项目管理、督导指导、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太少,给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相关建议
1.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安排项目单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设备资金,改善现有医疗条件差、仅能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条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确保不同区域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按项目服务人口安排项目管理、督导指导、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及宣传经费,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 2020年10月25日
附件3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
2019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
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19年度,共收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助资金共计11.97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0.00万元,村站基药补助1.97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罗江区财政于2019年初预算下达我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助区级配套资金11.97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区卫健局分别于2019年8月、12月分两次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给我院及村卫生室下达补助资金共计11.9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卫健局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助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项管理。保证了资金的安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全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2)质量指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药品质量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在2019年12月底前收到全部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村卫生室。
(4)成本指标。按照区财政局年初预算及上级下达资金总额全额拨付,无截留专项资金行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发挥了基层医疗网底的作用,乡村医生收入得到了保障,对基层医疗服务队伍的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
(2)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以及制度措施的执行提供了基础数据保障。
德阳市罗江区御营镇卫生院
2020年10月20日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