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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290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1-26 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住房及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负责全区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

1、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城乡安置房建设进度,切实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按照《德阳市罗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对不符合保障条件、擅自转租、擅自更改房屋用途的承租户坚决予以清退。对欠租、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而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送达限期腾退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腾退,对拒不腾退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走司法程序。

3、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德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改造要求和“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预计到2025年还将实施4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通过完善公共区域、小区绿地、供排水设施、电梯增设等,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改善服务,打造环境优美、居住便利的老城区。

4、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除了施工技术和施工时间问题,民意难统一是加装电梯最大的“拦路虎”。为顺利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下一步加大协调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产权单位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及小区业委会、网格员作用,穿针引线,化解矛盾,形成共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心二级预算单位,包含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心、罗江区城建档案馆、罗江区房地产交易所、罗江区供水服务中心、罗江区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5个编制机构单位。共有在编人员23人、退休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支,全部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52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2.58万元,主要是增加罗江区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1个机构经费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524.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52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5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7万元,占88.56%;项目支出60万元,占11.4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4.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9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84.93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31.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2.58万元,主要是增加罗江区建设工程消防和勘察设计技术中心1个机构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社会保障和就业92.52万元,占17.63%;卫生健康15.97万元,占3.04%;城乡社区事务384.93万元,占73.36%;住房保障支出31.28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4年预算数为92.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2024年预算数为1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84.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工作经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31.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52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仍无预算,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办理。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

(三)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未安排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万元、基金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由于培训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应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有明确的项级科目支出以外的其他由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梁、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的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以上城乡社区支出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有明确项级科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外的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见附件目录)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住保中心).xls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4住保中心).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