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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部门)
索  引  号: 510626-2024-00290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1-2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部门)
发布时间: 2024-01-26 来源:区住建局 (部门)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防震减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依法行政、行政效能等工作。

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编制全区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主管全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制定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建设统计;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危房鉴定、既有建筑安全、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4.主管全区建筑业和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制定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检测、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5.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负责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对有特殊要求和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监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消防、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

6.贯彻国家、省、市、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政策;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

7.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组织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定额、地方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工程合同管理;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拟定城镇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建设推进;负责组织开展对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企业运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负责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全区城镇房屋建筑、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

10.负责拟订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落实建设领域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督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11.负责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

12.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二)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工作要点

1.聚焦项目建设补短板,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紧盯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强项目谋划和包装,轮动项目三年储备计划,计划包装城市建设项目32个。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启动第三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周家坝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南街历史文化街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建设等项目。全力完成周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2.聚焦人居环境整治,优化乡容村貌

持续推动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完成山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将白马关镇创建为“省级百强中心镇”,指导略坪镇主动申报入库。加强部门协作,引导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省级传统村落。大力推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用好用活培训基地,加强经验总结,优化培训教程,力争我区举办1次全省的交流培训会。

3.聚焦群众安居梦想,落实住房保障

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罗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完成省定电梯增设任务,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做好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现群众“安居梦”。全力保障房屋建筑安全,积极向上争取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设防改造资金,完成省定、市定改造任务;全力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强动态化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区居民安居乐业。

4.聚焦行业监督管理,优化市场环境

常态化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以最严措施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推行第二阶段“智慧工地”建设,加强工地标美化建设,2024年力争创建2个省级标美化工地,2个市级标美化工地,力争房建和市政项目不少于1个获得四川省“天府杯”和德阳市“旌湖杯”称号。全面规范建筑市场发展,持续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实名制落实、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检查。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乱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加强房地产全生命流程监管,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积极化解问题楼盘问题。加强供水供气行业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供水供气服务质量。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燃气行业安全。

5.聚焦自身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强班子带好队伍,持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住建铁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精准防控廉洁风险;做好苗头性提醒谈话,做实做细节前谈心谈话,着力建设一支依法廉洁行政的住建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住建局总编制6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58名。在职人员总数49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4人、事业退休人员23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5141.83万元和基金收入预算30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892.63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175.8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8175.8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647.97万元,占44.6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3.86万元,占18.2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34万元,占37.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817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86万元,占16.49%;项目支出6827.97万元,占83.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75.8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75.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250.76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3715.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41.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18.37万元,主要是增加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编写)

社会保障和就业175.66万元,占3.4%;卫生健康34.27万元,占0.7%;城乡社区事务1216.75万元,占23.65%;住房保障支出3715.14万元,占72.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填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4年预算数为175.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纳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2024年预算数为3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交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管理事务、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024年预算数为1216.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房维修,白蚁防治等。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3715.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4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体检费

公用经费1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持平,仍无预算,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办理。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0.94万元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系统漏算。

(三)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财政财力安排基金收入3034万元,2023年预算减少3511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经费减少。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22万元,比2023年预算88.55万元增加4.67万元,增幅5.27%。离退休费用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下属单位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建设局2辆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辆车,德阳市罗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辆车。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41.83万元、基金预算3034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交纳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纳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有明确的项级科目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梁、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的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以上城乡社区支出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有明确项级科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外的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见附件目录)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2024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xlsx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