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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576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1-0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1-08 来源:区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目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主要职能…………………………………………………………………2

(二)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9

十一、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是罗江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现有机关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4个。

2.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及户外广告管理利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执法局2023年重点工作。

1.强化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德阳市罗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将相关区级部门、乡镇纳入成员单位,建立分工配合、职责职能清晰明确的管理体制二是完善执法基层基础。探索成立乡镇城乡管理队伍,下放城市管理事权和执法力量三是加快科技赋能,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依托罗江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融入智慧城市管理建设和理念,有效实现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的自动化和快速化。

2.实施城区公厕提档升级项目。进一步落实好为民办实事,按照“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目标,不断加快城区公厕建设改造步伐,对城区三类公厕进行提档升级改造,采购移动式公厕一座。

3.推进城区窨井盖治理工作按照“一井一编号”的要求,建立完善“窨井盖普查台账”,牵头做好各权属单位井盖编号、建立台账和井盖普查工作以井盖破损、防汛水位等方面实时监测的智能化为落脚点,带动市政设施安全处置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4.持续巩固创城成果从城市秩序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区清扫保洁等方面入手,着眼于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深化城市精细管理等方面,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创城成果。

5.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结合罗江区实际情况,通过积极争取城乡环卫一体化专项资金,配齐配足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建立科学、合理、可实施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6.抓实园林管理“增绿提质”。一是持续推进立体绿化建设,丰富城市绿化景观,改善高速路出口、八景苑广场、法治公园等区域的城市生态环境。二是推动实施“破墙透绿、增花筑景”,细化行道树修剪管护标准、花草种植补植标准等,加强行道树和花草养护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绿化美化亮化视觉效果。三是推进城区滨河两岸柳树更换工作,同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化环境品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3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参公事业编制10名,事业编制3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4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参公事业人员3人,事业人员33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967.1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3.5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支出包括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67.1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3.5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区执法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967.1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3967.16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4.26万元,占43.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52.9万元,占56.79%;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3967.1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23万元,占31.59%;项目2713.93万元,占68.4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7.16 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3.5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4.2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4.2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4.6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4.2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18万元,7.01%;卫生健康支出30.58万元,1.78%;节能环保支出309.53万元,18.0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94.17万元,69.66%;住房保障支出59.8万元,占3.49%。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预算数为70.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5.29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2.2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2023年预算数为309.53万元,主要用于垃圾中转体系运行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经费、稻麦原种场人员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和经开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81.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023年预算数为860.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费、重大节日装扮和翰林公园游乐园摩天轮维护费及夜间光亮工程。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23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公厕运行维护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3.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6.5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6.7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因公出国计划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公务用车,2023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公务用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基金收入拨款2252.9 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8.9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如:垃圾中转体系运行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经费、稻麦原种场人员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经开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城市保洁费用、绿化养护费、重大节日装扮、翰林公园游乐园摩天轮维护费及夜间光亮工程电费、公厕运行维护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等费用;支出包括:基金收入拨款2252.9 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98.9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调整至一般公共预算支,如:垃圾中转体系运行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经费、稻麦原种场人员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经开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城市保洁费用、绿化养护费、重大节日装扮、翰林公园游乐园摩天轮维护费及夜间光亮工程电费、公厕运行维护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等费用;

(一)收入预算情况

1、土地开发支出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952.9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土地开发支出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952.9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2.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1.03万元,增加8.7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暂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7,439,769.44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4.26万元,占43.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52.9万元,占56.79%;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3、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主要用于垃圾中转体系运行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经费、稻麦原种场人员工资、保险及办公经费和经开区城市管理运行经费。

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清运垃圾手续费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主要用于绿化养护费、重大节日装扮和翰林公园游乐园摩天轮维护费及夜间光亮工程。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用于公厕运行维护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区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