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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157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1-05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1-05 来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住房及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负责全区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

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找短板、抓队伍,防风险、明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重点攻坚,城乡面貌有新起色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联合审核机制。区住保中心将初审后的结果,会同区住建局、各镇、社区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审核结果在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二)关注民生,住房保障有新举措

一是继续加强对现有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切实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对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安置;全力推进奎星阁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完成征收工作,达到供地条件启动安置房建设。

(三)积极作为,行业监管有新办法

一是继续做好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物业管理、供水保障、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确保事业稳步发展;二是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燃气、物业等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定推进;三是加快交接、及时履行地震相关职能职责,严格按省、市、区有关规定及文件开展区域性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和活动断层探测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推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技术标准、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心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包含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心、罗江区城建档案馆、罗江区房地产交易所、罗江区供水服务中心4个编制机构单位。共有在编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支,全部纳入本级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395.2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2.7万元,主要是罗江区供水服务中心9名在编人员并入预算增加经费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395.2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95.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39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23万元,占81.02%;项目支出75万元,占18.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5.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6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99.2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24.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5.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2.7万元,主要是罗江区供水服务中心9名在编人员并入预算增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社会保障和就业62.86万元,占15.9%;卫生健康8.38万元,占2.12%;城乡社区事务299.22万元,占75.71%;住房保障支出24.77万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22年预算数为62.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2022年预算数为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299.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工作经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24.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320.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仍无预算,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办理。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

(三)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未安排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德阳市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万元、基金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由于培训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前两项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 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应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有明确的项级科目支出以外的其他由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除城乡社区道路、桥梁、燃气、供暖、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 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的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以上城乡社区支出外的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除有明确项级科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外的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罗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见附件目录)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附件1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6-1.政府预算基本支出表

6-2.政府预算项目支出表

附件2.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3.区住房保障中心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