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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9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1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0-06-14 来源: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医保局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罗江区医保局下设办公室和业务股两个股室;下设罗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罗江区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

疗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划。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收费政策和支付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性动态监督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相应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监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实施。

6.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负责规划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负责全区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医保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抓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

2.做实医保扶贫工作。

3.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4.落实医保新政,进一步提高医疗待遇。

5.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7.合并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8.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9.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

10.建立乡村振兴领导机制,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医保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局下属事业单位未实行独立核算。

医保局总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21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保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19.3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319.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3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3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2万元,占88.73%;项目支出36万元,占11.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9.3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3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医保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3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7万元,占10.23%;卫生健康支出264.89万元,占82.95%;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占6.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7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1.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0.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264.89万元。

(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67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93.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62.3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1.7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21.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3.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医保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为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为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20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医保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医保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医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39.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其中,通用设备32.14万元,家具用具7.05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医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3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区医保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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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