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智能问答
旧版
网站支持IPv6

长者专区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83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1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6-14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协调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机制和应急抢险联动机制建设。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落实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根据上述职责,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服务中心。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安全、后勤保障、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局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管理及考核,机关党建及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党组织建设。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2)退役军人管理股。

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退役军人法律事务。负责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承担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负责退役军人一般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和协调处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机制和应急抢险联动机制建设,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区级单位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工作,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有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安置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及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以及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3)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的建设落实。

2、配合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档案等转接、移交工作。

3、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配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等服务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配合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以及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岗前培训、就业创业等服务工作。)

5、配合做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及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配合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评(调)残等事务性工作。配合搭建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做好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

6、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甄别、录入和分析工作。

7、负责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和服务工作。

8负责光荣院重点优抚对象的教育管理、生活及服务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工作打算

1做好移交安置工作

1.围绕军地改革,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军队复员干部、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等年度安置任务,全力抓好跨军地改革集体转制部队退役军人落户工作,配合完成跨军地改革任务。

2.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安置渠道,科学编制退役军人安置编制计划,增强政府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探索建立退役军人直通车式安置办法,进一步健全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加大双向选择、量化评分和指令性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分类改革的工作力度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统筹兼顾、合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4.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计划移交伤残士兵和军队院校残疾学员审核接收工作。

5.全力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完成申请受理、对象审核、确认、补缴等工作。按照国家统筹完善社保接续制度要求,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待遇。

2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1.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完善多元化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工科院、西财天府学院等教育资源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强化退役后教育培训,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教育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全面加大创业培训力度。

2.拓宽多种就业渠道。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积极推荐退役军人参加辖区内企业招聘,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开发退役军人人才资源、实施重点对象扶持就业。

3.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强化创业项目引导,协调提供创业场所,优化创业政策服务,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金融税收优惠。

4.认真落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9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政策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规定,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审查、接收报到等各项服务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完善相关信息数据库。加强地方性经济补助的发放管理,做好发放审核工作。

5.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行创业知识培训、政策咨询,开展多元化服务。积极支持我退役军人参加四川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推选、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打造具有罗江特色的退役军人创业品牌,引导创建1-2个退役军人创业基地

3常态化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会同区人武部着力将四川工业科技学院、西南财大天府学院建设成德阳市罗江区双拥共建示范基地,配合做好德阳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2.健全双拥工作专题会商和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军地合署办公等制度。积极协调演训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等各项保障,协调驻部队参与和支援国家建设,协调来罗驻训部队需地方处理事项。

3.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积极协调解决军地相关难点问题,不断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4.优化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社会化拥军关爱功臣活动,全力维护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常态化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4、认真做好优待抚恤工作

1.按照中央、省市政策规定地方抚恤补助标准体系和优待体系,及时足额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相关待遇。根据中央优待政策措施办法和省优待办法及优待目录清单,按要求有序做好优待证的发放工作。

2.加强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依法依规动态审核各类优抚对象数据。落实优抚对象年度核查和冒领待遇追偿追责机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工作。

3.落实新修订《四川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执行残疾等级评定程序。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做好伤残人员证件换发工作,以及新办、补办、调整评定残疾等级和伤残抚恤关系转接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残疾军人辅具配备工作。

5、加强褒扬纪念和军休服务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和《四川省烈士纪念实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实施方案》,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协调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

2.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退役军人文明有序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管理,营造尊崇英烈社会氛围。

3.做好烈士评定及备案工作国家《〈烈士光荣证〉管理办法》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

4.做好2020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按要求落实好滞留军队军休人员三年集中移交工作

5.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5名。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项目配套资金本级预算有所增加,人员工资调整等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482.6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1482.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6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48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6万元,占9.39%;项目支出1343.46万元,占90.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2.62万元。主要是项目配套资金本级预算,人员工资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2.6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146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2.62万元,主要是项目配套资金本级预算,人员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1468.04万元,占99.02%;卫生健康支出3.94万元,占0.27%;住房保障支出10.64万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关日常运行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三属人员抚恤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在乡复员军人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210.96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人员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义务兵优待(项)2020年预算数3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义务兵立功受奖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购买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退役安置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地方性一次性经济补助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八一、春节”慰问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重点优抚对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业(款)工作经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退役军人维稳、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2020年预算数为0.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78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生育保险缴费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0.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未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0.218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8.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