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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86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2-27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工质局
发布时间: 2018-02-27 来源:区工质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工质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工质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县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工质局2018年重点工作。
  1.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定力,围绕改革新要求和市场经济监管新任务,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夯实政治基础保障和自身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重要支撑。一是丰富机关党建形式,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工质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2.围绕商事登记改革,营造良好准入环境。从“一照一码+X”到简易退出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服务商事登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今年2月,我局实施企业名称网上登记,突破了冠“省”“市”“区”三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网上自助申报功能,顺利跨过了全程网上登记的第一道关卡。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X”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与企业统计证纳入营业执照中,达到让申请人少跑回头路的目的。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民营经济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壮大、稳中有进。
  3.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抓手,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责和措施全面到位。对重点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及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安全隐患消除等方面,相继开展了节日、汛期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通过“电梯攻坚战”行动,多次协调市质监局、市特检所等部门对芙蓉溪苑小区电梯遗留问题有计划进行整改,目前17台电梯已全部通过定期检验,成功遏制因电梯问题引发的集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全区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4.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一是加大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抽检,尤其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产品)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形成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高压态势,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依法对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水、电、气、移动、电信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限制竞争等方面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保护知名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力度,严格监控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防范区域质量安全风险发生,在此基础上完成2018年全县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四是强化广告、合同监管。做好广告发布监管工作,促进罗江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领域、消费投诉强化合同监管,合同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对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调解合同纠纷案成功率达90%;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服务力度,及时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建档、巡查、监管工作,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行政监管;按照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原则,确定检查重点,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
  5.强化消费维权。一是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抓好“3.15”宣传活动。搞好消费教育培训。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适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维权信息,及时通过消费提示、警示、简报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消协各理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推动全县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的合力。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等方式,确保123151236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快捷和实效。增强申诉举报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提升申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强化12315数据分析,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2018年,消协各分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学习培训不少于二次。三是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狠抓“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和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密切关注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企业的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半功倍。
  6.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争取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项目立项,推动我县优势农业蜜柚杂柑、贵妃枣、青花椒、优质梨、稻菜轮作、水稻-油菜制种规模继续扩大,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有机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形成规模连片发展效应。力争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全县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积达到95%
  7.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做好生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强化工业强县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提升战略。通过对四川玻纤、伊索电工、帛汉电子、迪弗电工等企业重点产品中开展标准对标,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推动“罗江造”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升级,引领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一批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
  8.开展“小个专”党(团)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县非公经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突出“小个专”的党(团)建工作为重点,在辖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两新组织”党(团)支部810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工质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工质局总编制50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47人,其中:行政人员41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质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工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98.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4.4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解缴基数增加了年初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奖,且绩效管理考核奖较去年也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1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3.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2017年预算数增加64.4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解缴基数增加了年初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奖,且绩效管理考核奖较去年也有所增加。工质局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98.5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79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5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79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51万元,占90.1%;项目支出79万元,占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8.5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1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3.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工质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8.5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4.4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解缴基数增加了年初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奖,且绩效管理考核奖较2017年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88万元,占76.7%社会保障和就业113.35万元,占1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3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33.88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年报相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9.10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0.18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07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1.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及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9.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9.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综合性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等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工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4.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53万元,减少6.9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工质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执法用车车辆保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工质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84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工质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年报相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
  绩效目标:2018年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年限大于等于五年,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绩效目标:2018年需完成政府赋予的对商标广告监管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申报商标企业、自然人满意率大于等于90%,区内商标持有人、广告经营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绩效目标:2018年需完成 1、红盾春雷+利剑2018专项行动;2、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3、扫黄打非专项工作;4、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5、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6、质检利剑专项行动;7、无传销城市创建专项工作;8、案件归档;9、其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运行大于等于5年,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绩效目标: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区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针对百姓消费中的热点、重点和维权难点,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经济发展。消费者维权意识大于等于90%,消费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5%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绩效目标:强化安全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确保控制指标有效落实,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开展监督抽查检验和执法检查,督促县内落后产能和淘汰产品生产企业提档升级;以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牵好标准化“牛鼻子”,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助力精准扶贫和绿色发展。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大于等于90%,企业及农户的标准化意识大于等于80%,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5%,德阳市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满意度大于等于90%,区重点工业生产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消费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5%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得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专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德阳市罗江区工质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2018年2月9日
相关附件: 2018042510563071.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