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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调元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6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调元镇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调元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调元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项目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镇党委自身组织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队伍建设。

5.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推进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6.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7.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加强镇村规划、教育、科级、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8.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

9.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处理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1.推进产业优化,力促农业经济新特色。持续推进1+3”农业产业格局,打造特色农业产业片区。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加快鹡鸰核桃、百花粉丝、三麻子青花椒、黑牛湾大耳羊、黑珍珠(大樱桃)等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产品推介,充分利用镇村O2O、淘宝特色“罗江馆”、“邮乐购”等电商推广品牌,包装一批“调元产”特色农产品。加强项目争取和农业招商,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纵向延伸。加大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奖励扶持机制,培养一批土专家、致富带头人,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2.加强资源整合,力争文旅产业新亮点。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打造“调元金山乡村旅游环线”的发展战略,以调元文化为出发点,以特色产业为支撑轴,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全面推进调元文化旅游区建设。整体统筹百花、顺河、双堰三村,以秀水河为主轴,辐射鹡鸰古镇、观音岩风景区、青花椒产业园、顺河新村、黑珍珠(大樱桃)基地、百花新村、李氏宗祠等重点片区,建设宜农宜游、农旅融合的“七星乐园”,打造秀水河沿岸特色农业产业带。以三渔水库修建为契机,规划建设“酒垭-三渔-花龙”茶马古道步行线路、“红安-团堆-临江”垒水小径观光线路,建成以三渔水库为核心的环湖旅游片区,以三渔、花龙自然环境为基础的生态养生片区,以黑珍珠(大樱桃)基地、大耳羊基地为核心的特色产业片区,打造垒水河沿岸生态旅游产业带。

3.打造卫星镇村,力创城乡发展新局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五十百千”创建成果。健全“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生态处理集中。创新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改善人居环境,形成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新风貌。完成污水处理站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完成“净化、亮化、美化”工作,达到垃圾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80%以上,场镇路灯亮化完好率100%,亮灯率100%。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到规范有序。

4.创新社会管理,力保社会事业新进展。深入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强化公共卫生监管,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狂犬病防治及重点疫病防治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努力提高计生服务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做好农村五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依法治镇观念深入人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调元镇人民政府只有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调元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1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23万元,医疗卫生8.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1万元,农林水支出24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1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23万元,医疗卫生8.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1万元,农林水支出24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2016年预算数增加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调元镇2017年收支总预算534.4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34.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53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47万元,占97.19%;项目支出15万元,占2.8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调元镇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4.4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4.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1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23万元,医疗卫生8.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1万元,农林水支出24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调元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4.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216.11万元,占40.43%;社会保障和就业33.23万元,占6.22%;医疗卫生8.94万元,占1.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11万元,占2.64%;农林水支出247.97万元,占46.40%;住房保障支出14.11万元,占2.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017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21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工资,办公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的项目支出,群团经费、三资管理经费、财政所经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3.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干部购买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干部购买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干部购买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6.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干部购买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1.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干部(服务部)购买医疗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干部购买生育保险。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主要用于:居委会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

11.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40.6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工资及补助。

12.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017年预算数为20.78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志愿者和村官生活补助、保险等。

13.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7年预算数为149.56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等。

14.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2017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14.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调元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4.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25万元、津贴补贴100.8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3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9.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41万元、退休费21.28万元、生活补助166.74万元、医疗费0.74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14.1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0万元。

公用经费1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万元、印刷费5.3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调元镇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镇多年以来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数一直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76.4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府日常业务办理、招商引资等事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罗江县万安镇人民政府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2.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1.85万元,增长27.0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调元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车辆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调元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罗江县调元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罗江县调元镇2017年部门预算表最新.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4111189.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