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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1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共青团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共青团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共青团罗江县委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基本职能

共青团罗江县委员会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具备领导全县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我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有关政策,对我县学校青年工作、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参与制定有关我县青少年事务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县委和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青年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参与研究我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我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同城德绵、协作发展,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而努力奋斗。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筑牢基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建设,整合资源打造青少年专属全媒体中心,为全县青少年学习交流提供网络新媒体平台,切实增强《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引导青少年文明健康上网的好习惯。同时进一步做好团属微博、微信以及“网上共青团”、“青年之声”的建设和使用,全面提升团组织运用网络新媒体的能力和水平,开创青少年网络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新局面。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促进民生事业发展

(一)积极探索,创新扶贫举措

强化宣传,多措并举,努力推进“百团大战齐攻坚·青春力量助脱贫”公益活动,创新扶贫形式,拓展扶贫渠道。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和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参与精准扶贫。结合15分钟青年志愿服务圈”、关爱留守学生等公益项目,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二)深入基层,推进关爱行动

坚持开展“让爱回家、守护成长”关爱留守学生大型公益活动,以长效化、制度化的措施鼓励、引导和促进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深入推进“快乐留守”公益项目、留守学生“圆梦”活动、“明天工程”关爱项目、“梦想明天”留守儿童合唱团、“我要上大学”贫困学生圆大学梦等品牌工作,加强对贫困学生、病残儿童的关爱。推进“五失”青少年关爱等行动,做好助困、助残、助学等工作。

(三)强化服务,鼓励青年创新创业

以“罗江创客汇”为载体,面向全县青年及高校大学生,组织引导开展第四届“青年人才创业在路上”系列活动,鼓励广大青年自主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培训、技能大赛,树立重技能、重创新、重发展的职业风尚,增强青年职工技能水平,提升青年职工业务能力

三、凝聚动力、释放活力,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一)建立健全志愿者评审制度

加强志愿者的管理,根据志愿者在服务单位的工作表现,结合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牢牢把握“以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辅、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志愿者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同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鼓励和嘉奖。

(二)不断开拓创新志愿服务活动

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以“罗江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为依托,不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载体不拘一格,形式多种多样,品牌深入人心。不定期召开志愿者专题培训会,引导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罗江发挥生力军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

推进“雁栖湾”青少年综合活动阵地、“幸福驿站”留守学生之家、“青苗活动室”等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和升级,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充实志愿服务力量,拓宽志愿服务内容,有效扩大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关爱活动质量。

(四)积极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各项大型会议、活动

主动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配合党委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全面做好全县大型会务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精心培训,提供一批有热情、有文化、有素质、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志愿者。

四、深入基层、团结青年,健全基层团组织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覆盖

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团组织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团建基础,深化团组织格局创新,完善直属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经开区建团,切实巩固和扩大非公企业团组织和驻外团组织建设。

(二)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

面向基层、依靠基层、发动基层,以“1+100”团干部联系青年制度为平台,大力推动全县团干部深入基层和广大青少年,大力推动共青团各类活动深入基层和广大青少年,提高广大基层青少年参与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有效凝聚广大团员青年的活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罗江县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罗江县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98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9.76万元,主要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为20名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社保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2.4万元,主要是2016年底才开始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保险所以有所增加。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82.63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82.632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6989万元,占90%;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无;其他收入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82.6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327万元,占45%;项目支出45.4万元,占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632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698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98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666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698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9.76万元,主要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989万元,占9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6669万元,占6%;行政单位医疗1.266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0001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2012901行政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29.29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

2.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工作经费。

3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社保及工作费用。

4.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66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购买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5.210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26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医疗保险。

6.22102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000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69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0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9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共青团罗江县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增加0.3万元。

 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预算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共青团罗江县委下属罗江县关工委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共青团罗江县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团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团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团委-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团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团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团委-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团委预算公开.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3574952.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