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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2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工质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工质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关于罗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罗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工质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县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2017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作风纪律督查,不走过场。通过督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大力宣传职业道德规范,深化培植为民执法、廉洁执法的执法理念。继续深入推进所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保护干部职工,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继续深化行政执法回访,坚决查纠监管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现象。

(二)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省、市、县简政放权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软、硬件实力,切实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持续做好“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及“五证合一”登记工作,实行个体工商户“三证整合”,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逐步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发挥网上登记便捷、高效、成本低廉、办事透明的工作优势,着力打造“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网上核准—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网上登记全程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登记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继续开展“红盾+利剑春雷2017”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环境。对气瓶、电梯、游乐设施、起重机械整治活动要做好分析和梳理。完善“两图两档一书一公开”工作,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四)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一是加大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抽检,尤其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产品)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形成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高压态势,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依法对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水、电、气、移动、电信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限制竞争等方面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保护知名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力度,严格监控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防范区域质量安全风险发生,在此基础上完成2017年全县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四是强化广告、合同监管。做好广告发布监管工作,促进罗江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领域、消费投诉强化合同监管,合同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对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调解合同纠纷案成功率达90%;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服务力度,及时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建档、巡查、监管工作,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行政监管;按照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原则,确定检查重点,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

(五)强化消费维权。一是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抓好“3.15”宣传活动。搞好消费教育培训。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适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维权信息,及时通过消费提示、警示、简报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消协各理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推动全县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的合力。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等方式,确保12315、1236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快捷和实效。增强申诉举报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提升申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强化12315数据分析,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2017年,消协各分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学习培训不少于二次。三是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狠抓“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和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密切关注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企业的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半功倍。

(六)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争取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项目立项,推动我县优势农业蜜柚杂柑、贵妃枣、青花椒、优质梨、稻菜轮作、水稻-油菜制种规模继续扩大,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有机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形成规模连片发展效应。力争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全县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积达到95%。

(七)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做好生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强化“工业强县”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县委、县政府“工业提升”战略。通过对四川玻纤、伊索电工、帛汉电子、迪弗电工等企业重点产品中开展标准对标,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推动“罗江造”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升级,引领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一批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

(八)开展“小个专”党(团)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县非公经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突出“小个专”的党(团)建工作为重点,在辖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两新组织”党(团)支部8至10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含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罗江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罗江县计量测试所;含派出机构五个,分别为城关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城郊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金山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略坪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鄢家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含执法机构一个,为罗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此次预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预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工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工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34.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4.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7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工质局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734.08万元,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73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4.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7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08万元,占89.2%;项目支出79万元,占1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4.0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4.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7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工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4.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95万元,占78.6%;社会保障和就业102.4万元,占1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3.17万元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97.94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年检相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2.94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6.75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2.7万元,主要用于:工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9.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及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综合性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等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工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2.8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1.74万元,增长21.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工质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主要用执法用车车辆保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工质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工质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得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执法办案专项:指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其他医疗保障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罗江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2017年预算报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571538.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