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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2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卫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卫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7年,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7年,卫计系统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健康罗江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效推进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重点是全力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建成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开展耗材、试剂统一招标采购,完成县级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中医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机构情况

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了15个单位的预算工作,其中:卫计机关1个,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14个,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中,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属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县中医医院和9个乡镇卫生院是财政差额预算单位。

(二)人员情况

罗江县卫计系统总编制 469 人,其中:行政编制 27 人,事业编制440 名,工勤编制 2 名。实有在职人员358人,空编111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336人,工勤人员 1 人;离退休人员 159 人,其中:行政编制退休人员 11 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153人。长期聘用编外人员 324人。

三、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一)罗江县卫计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总数为12830.8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929.64 万元减少 0.76%,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47.02万元,较2016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52.33 万元减少 26.9%;事业收入9283.83万元,较2016年事业收入7331.25万元增加 26.63%

(二)收入增加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增加购买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财政收入减少的原因:一是上级转移支付指标上年提前下达,今年未下达;二是机构改革,减少新农合人员收入等。

(三)所有收入均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据。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由县级财政承担的民生项目经费支出。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为12830.8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929.61万元减少 0.76%,其中:基本支出11851.45万元,是用于保障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药品、耗材等日常公用经费,较2016年基本支出10474.3万元增加13.15%;项目支出979.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保障卫计系统承担的专项民生项目工作,其中:县级财政经费补助机关专项工作经费25万元(红十字经费1万元,爱办经费4万元,健康教育宣传经费1万元,无偿献血经费1万元,中医工作经费1万元,医改工作经费13万元,福利院医疗费1万元,狂防工作经费3万元)。下达2017年县级配套专项经费954.4万元(村卫生站补助27万元,政策依据为:省卫计委按108个村卫生站给予补助,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0.7万元/个,其中:省级财政0.45万元个,县级财政0.25万元/个,需县级财政补助资金27万元;政策依据为:基层医疗机构基药补助71.2万元,县级财政按照服务人口23.8万人,以不低于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安排预算,预算经费71.2万元;政策依据为:基本公共卫生经费99.9万元,按照中央、省卫计委核定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人口22.2万人,预计201645//年核算,中央、省级财政已分别保障了80%10%,余下的由县级财政预算保障10%2016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财政暂按4.5//年进行预算,如国家保障标准有调整,再按政策执行,并追加预算;婚检经费21.6万元,政策依据为:我县免费婚检的任务数是1800人,费用为240/人,省级财政补助50%,县级财政补助50%,预算经费21.6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284.06万元,政策依据为:国奖预算人数14760人,960//年,中央财政补助80%,省级财政补助9%,县级财政补助11%,预算经费155.87万元,省奖预算人数1780人,960//年,省级财政补助90%,县级财政补助10%,预算经费17.09万元,特别扶助预算人数582人(伤残172人、死亡410人),死亡6000/年,伤残4800/年,按国家标准县级财政补助4%,提高标准部分县级财政补助55%,预算经费110.6万元;手术并发症预算5人,按国家标准县级财政补助4%,提高标准部分县级财政补助55%,预算经费0.5万元);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44.1万元,政策依据为:18300户(约36500人)*120元,0-18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预算22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5/.年,县级财政补助95/.年,预算经费173.9万元,年终计生慰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71万元,政策依据为:我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任务数是870对,费用为240/对,中央财政补助80%,省级财政补助7%,县级财政补助13%,预算经费2.71万元;免费手术县级配套20万元,政策依据为:我县免费技术服务包括男扎、女扎、安环、取环、皮埋、取出皮埋、人流、三查经费(已婚育龄妇女人数58650人,三查人数41055人,标准3/人,每年四次),省级财政补助30%,县级财政补助70%,预算经费20万元;再生育关怀36万元,政策依据为:45-48周岁再生育关怀预算人数60人,6000/年,县级财政补助100%,预算经费36万元;45-48周岁再生育关怀预算人数60人,6000/年,县级财政补助100%,预算经费36万元;农村妇女两癌筛查71.68万元,政策依据为:任务数8000人,宫颈癌检查49//次,需39.2万元,乳腺癌检查79//次,需63.2万元,总共需资金102.4万元,市政府补助30%,合计30.72万元,预算经费71.68万元;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76.15万元,政策依据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的资金缺口76.15万元);较2016年项目支出995.85万元减少 1.65%

(二)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及公务员增加购买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新农合工作运行项目经费等。

(三)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67.502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的人员进修和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9139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补助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0874.4853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开支支出、保障正常运转所发生的药品、耗材等支出。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保障卫计系统承担的专项民生项目工作,如基本公共卫生、奖扶特扶、公立医院改革等。

4.住房保障支出269.5514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所有支出均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据。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153.2万元比2016184.11万元减少30.91万元,下降比16.7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18万元比201669.38万元减少14.2万元,下降比20.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02万元比2016114.73万元减少16.71万元,下降比14.5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预算单位25辆公务及医疗业务车辆运行维护。

六、其他说明

(一)罗江县卫计系统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 万元(车辆保险费1万元)。

(二)罗江县卫计系统2017年政府负债初为 :265.82万元,预计本年化债173.82万元,化债余额本息预计共为:92万元。

(三)本预算编制说明及数据不包括罗江县人民医院的预算数据(县人民医院属一级预算单位,单独公开预算)。

 附件: 1.名词解释

2.罗江县卫生和计划2017年部门预算表          

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23

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

3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罗江县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2017.10.26).xls

相关附件: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