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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0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农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林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林业依法行政。

2、负责全农村经营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配合县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林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林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林业发展、现代农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大宗农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林产品品牌。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协助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并参与取得认证的农产品、认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证后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水产渔政资源保护、利用、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建设和水产业安全生产,实施水产业环境监测,查处水产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水产业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

7、依法实施农林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林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8、制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级造林标准和规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加工。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县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审核报批的相关工作。

11、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负责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使用。

13、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参与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4、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县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15、收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林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林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7、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8、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业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6年,全县粮食播面28.22万亩,总产13.62万吨,完成任务的100%,比上年增产0.08万吨;油菜播面20.02万亩,总产3.46万吨,较上年增加0.02万吨;其它农作物播面6.95万亩;新增规模化经营面积0.89万亩;全年水果产量5.3万吨,新植果树360022万株;完成蔬菜种植8.38万亩、产量17万吨,新扩常年性蔬菜基地1200亩;水产品产量11630吨,渔业经济总产值3.05亿元;全年完成各类营造林1.6万亩,完成低效林改造1100亩(核桃、枣子、杨树);实施城乡绿化5250亩(一江三河八岸);完成义务植树52万株。实现林业总产值3.64亿元,新增森林蓄积1.04万立方米,林木蓄积量37.7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9.67%。引进水果蔬菜新品种11个,实施绿色防控2.8万亩;完成现代农业粮经复合产业基地建设任务2个共2万亩;落实了万亩油菜高产创建示范片2个,示范面积2万余亩;启动了水稻制种基地县项目,全县水稻种子基地面积达3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8.23%”(机耕36.22万亩,机播2.58万亩,机收22.61万亩),农机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量6.4万亩;农机购置补贴共补贴各类机具628台套,受益户516户,资金结算进度达90%以上;新增农机专合社2家,农机合作社作业1.63万亩;全县维护、维修、更新、改造提灌站870台套/1.62万千瓦,常年提水保灌面积16.2万;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1733.68万元建设农机化生产道路211公里;新建国债户用沼气池400余口;完成测土配方施肥39万亩,开展田间3414肥效试验2个;肥料利用率试验3个;蔬菜试验1个;完成秸秆还田、沃土栽培7万亩,地膜覆盖栽培6.56万亩;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改造中低产田0.5万亩,沼液综合利用3万亩;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任务139人;县遴选科技示范户310户,技术指导员31名,已完成省级知识更新培训。全面完成农业招商引资1个亿的任务;种植业实现农民人均增收184元。初步完成了农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农业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罗江县森林公安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3.1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减少;支出包括:农业行政运行支出608.34万元,农业和林业项目支出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87万元,医疗卫生2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2016年预算数减少73.1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减少。农业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887.2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887.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7.2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88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28万元,占90.87%;项目支出81万元,占9.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7.2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7.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农业行政运行支出608.34万元,农业和林业项目支出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87万元,医疗卫生2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7.2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3.1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1.农业行政运行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608.34万元,68.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123.87万元,13.96%

3.医疗卫生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8.72万元,3.23%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5.35万元,5.11%

5.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农业和林业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包括: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0.56%

2. 病虫害控制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1.12%

3.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0.56%

4.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017年预算数为16万元,1.8%

5.秸秆禁烧工作经费2017年预算数为40万元,4.5%

6.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经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农业行政运行支出608.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农业和林业项目支出81万元。主要包括: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技术、农业新品种的推广及培训费用支出。

(2). 病虫害控制1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取样、检测等工作经费支出。

(3).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 主要用于农产品取样、检测等费用支出。以科学常规手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三资信息化网络运行费和各镇日常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经费。

(5).秸秆禁烧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各镇和县禁烧办秸秆禁烧宣传、车辆、资料印刷等工作经费支出.

(6).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取样、检测等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1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车养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主要用于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工程、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农业高产创建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粮油高产创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脱贫攻坚“五个一”、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罗江县农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7.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887.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7.28万元,其中:农业行政运行支出608.34万元,农业和林业项目支出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3.87万元,医疗卫生2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罗江县农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现代农业和林业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业行政运行支出608.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农业和林业项目支出81万元。主要包括: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技术、农业新品种的推广及培训费用支出。

2. 病虫害控制1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取样、检测等工作经费支出。

3.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 主要用于农产品取样、检测等费用支出。以科学常规手段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1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三资信息化网络运行费和各镇日常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经费。

5.秸秆禁烧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各镇和县禁烧办秸秆禁烧宣传、车辆、资料印刷等工作经费支出.

6.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取样、检测等工作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农业局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7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7万元,增长19.2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农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业局公有车辆12辆,其中:县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农业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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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385123.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