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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1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水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水务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罗江县水务局部门所属单位7个,其中:县本级行政单位1——罗江县水务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罗江县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罗江县河道管理处、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罗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罗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罗江县水务局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水务股、规划计划股、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财务审计股、水保股。

罗江县水务局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水利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并组织实施。

3.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4.承办水利建设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

5.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6.负责全县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县域内涉水、涉河建设工作的审核与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测实施。

8.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9.负责全县农业用水管理、农村水利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

(二)水务局2017年重点工作。

1.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夯实水利基础设施

完成垒水河万安段综合治理项目,新建堤防4.372km,加高堤防0.261km,综合治理河道长度3.2km,河道清淤1.8km;实施慧新支渠、慧御支渠、慧花支渠、高庙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改造渠道37km;完成水文监测站建设项目;尽快开展三渔水库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黄水河、凯江、人民渠五期、泉水水库两个河湖连通工程的建设工作。

2.做好储备项目的推进,加快水利发展步伐

加快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绵远河综合治理、灌区现代化试点县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分析、研究、跟踪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水利新投向,储备一批新项目。

3.着力水利发展,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全力抓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确保群众安居乐业;坚持多措并举,深化水利机制革新: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执法管理,努力抓好水行政执法,创优水利发展环境;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防止水土流失;精心抓好水务管理,促进水务工作快速发展;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强化担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坚持一心为民,干部率先作为,扎实推进文明建设,树立水务人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水务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下属事业单位均未实行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务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2.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93.32万元,主要是2017年工资总额、社会保障经费、防汛及其他水利支出等有所增加。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13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93.32万元,主要是:2017年工资总额、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及2017年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治运行维护经费、其他水利支出等项目支出有所增加。水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309.2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309.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02万元,占0.5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2.23万元,占99.4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30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23万元,占49.97%;项目支出655.02万元,占50.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9.2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2.2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13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2.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86.3万元,主要是2017年工资总额、社会保障经费、防汛及其他水利支出等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8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6万元,占9.01%;医疗卫生支出23万元,占1.77%;农林水支出1124.64万元,占86.36%;住房保障支出34.43万元占2.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27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9.3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局机关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7.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22.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5.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机构分流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5.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乡镇机改分流人员为维持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295.3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7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汛讯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运行维护、防汛值班、车船设备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6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费、干渠岁修等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4.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4.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与2016年预算均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4.6万元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5万元,减少63.0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水务局行政机关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车辆12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4辆,其他车型2辆。目前在用车辆4辆,待处理车辆8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在用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下属5个事业单位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和水资源、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争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检查水利工程等工作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水务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水务局下属罗江县水务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罗江县水政监察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罗江县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罗江县河道管理处、罗江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罗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罗江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5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9.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36万元,增长10.2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水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水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罗江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375248.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