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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政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政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务公开、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人事、工会、妇联等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电子监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指导工作;负责协助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规范和优化;负责审核规范性文件及其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规范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业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场准入审批股。负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网站名称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企业集团登记、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等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同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投资建设审批股。负责办理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等涉及发改、国土、水务、环保、住建等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同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城管交通审批股。负责办理依附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水运交通特种运输许可、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等涉及交通、城管、海事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同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涉农事务审批股。负责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审批等农业、畜牧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同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事务审批股。负责办理粮食收购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娱乐场所审批、文艺表演团体及营业性演出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涉及、文广、卫计、粮食、民政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与同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决定。

2.负责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县镇两级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进驻大厅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对大厅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本次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相关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负责指导县镇两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运行规程和考核体系。

6.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权改革。

2.优化建设项目服务流程,减轻投资企业负担。

3.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提供多渠道、信息化的优质政务服务。

5.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和电子化交易工作。

6.强化中介服务机构和规模以下工程发包库的管理工作。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标准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罗江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249.6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24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6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24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6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9.6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9.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5.8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01万元,占87.31%;教育支出5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万元,占6.33%、医疗卫生支出4.21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6.66万元,占2.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行政运行预算数为136.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 教育:2017年培训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数为11.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0.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2017年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3.8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5.住房保障:2017年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6.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务服务中心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相同,均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消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筹安排,故2017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预算。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9.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5.89万元,增长28.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无公务车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罗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七).教育-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指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应。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罗江县政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1.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342500.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