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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3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二是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八”战略发展目标。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新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四是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新农村建设。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六是加强建筑业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提升发展七是实施好重点工程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本级、罗江县房地产管理所、罗江县建设监察大队、罗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罗江县房地产交易所。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当年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539.58万元和基金收入预算450万元;上级提前告知专款安排一般公共预算48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4.3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有所增加。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和住房保障支出。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14.31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有所增加。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472.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47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2.58万元,占69.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万元,占30.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47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58万元,占28.29%;项目支出1056万元,占71.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2.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02万元、医疗卫生14.0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99.3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505.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2.5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37.31万元,主要是上级提前告知项目预算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0.96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53.02万元,占5.18%;医疗卫生14.07万元,占1.38%;城乡社区事务449.32万元,占43.94%;住房保障支出505.21万元,占49.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即培训费2017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

2. 社会保障和就业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17年预算数为53.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即2017年预算数为1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449.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包括棚户区改造和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505.21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业务办理。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下降24.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了公务用车制度,休假期间公务用车停放在本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财政财年财力安排基金收入,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423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有所减少;支出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支出即污水处理运行经费。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5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6.2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8.62万元,增长11.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罗江县房地产管理所3辆车。罗江县建设质量监督站1辆车。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罗江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332088.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